——常山“野味大亨”获重刑
冷库内大量被非法猎捕的动物
浙江检察网衢州讯 黑麂是中国特有的物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范围十分狭小,全世界仅存不足6000只。但在常山村民的夏某某家中,却一次查获了4只,只是,全都已经死了!
除了黑麂,夏某某家的冷库里还藏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角鸮(俗名猫头鹰)、鹰,以及豹猫、鼬獾、尖吻蝮、眼镜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为什么一个村民家里会有这么多野生动物?原来,夏某某是一个野味收购贩卖者。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夏某某可不是一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闲来无事收点野味赚点小钱的人,而是一个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家冷库令执法人员震惊
2017年底,一家名为“让候鸟飞”的民间公益护鸟组织向常山林业部门举报,称在常山天马街道某村村民夏某某家中,发现大量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当常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赶到夏某某家中,打开他家的冷库时,不仅倒抽一口冷气:冷库里全是冰冻成小山一样的、死去的动物,虽然部分已经被脱去了毛皮,但大量的仍保存着完整的模样。比如当地山里常见的小麂,以及非常稀有的头上金毛、背部黑色、尾部侧面白毛的黑麂。动物们的身上都伤痕累累,有不少前腿骨折,明显是被野猪夹之类的猎捕工具所夹断的,看着令人痛心。
除了麂,夏某某家里还搜出豹猫、鼬獾、猪獾、狗獾、尖吻蝮、眼镜蛇,和已经被脱毛的猫头鹰、鹰等共计20余种野生动物活体、死体及制品,经清点总量共计314只(条)。其中除蛇类外,其他动物均已死亡。经鉴定,其中的4只黑麂、4只猫头鹰和1只鹰均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018年1月,常山县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此案,承办检察官郑勤在初步了解案件后,非常震惊。“黑麂这种动物,我们小时候就听大人说过,颜色很漂亮,尤其是它的尾巴,正面黑、两侧雪白,跟本地常见的小麂有明显区别。”郑勤说,经他查阅资料并向林业部门了解,黑麂仅分布于我国江、浙、皖和福建四省交界处,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全世界的总数量不超过6000只。而夏某某的家中,竟一次就搜查出4只!
更让他震惊的是夏某某家中所藏动物数量之庞大:“一次就搜出20多种300多只,那些已经出售甚至被端上餐桌的,又将如何计算?”
这么多的珍贵野生动物,从何而来?
有“下线”的“野味大亨”
面对执法人员的问题,夏某某只承认这些全是他收购来的,再问及详细,便顾左右而言他。
尤其对从自己家中搜出的4只黑麂,他要么说“没参加过培训不认识黒麂”,要么说“以为是小麂才收购来的”,再三表示自己分不清是黑麂还是黄麂、小麂,而且称自己从来没给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脱过毛……
今年56岁的夏某某,常山人,常年收购野味为生。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自己收来的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吗?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夏某某“零口供”及核心证据不充分的困境,郑勤和同事们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在走访夏某某的同行和一些村民后,郑勤他们发现,夏某某常年在芳村、新昌乡、球川镇等地从事野味收购生意,而且“生意做得很大”,在当地野味贩销行业知名度很高。一些违法捕猎的村民捕获野物后,还常拿到夏某某家人开在菜场里的肉铺出售。
除了常年大量收购,夏某某还有很多“下线”。一旦有人私下里要买野味,分布在吃食店等地的夏某某的“下线”就会将买主介绍到夏某某处购买。广泛的收购和销售下线,使得夏某某在当地俨然已是十足的“野味大亨”。
“他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
夏某某有两本证,一本是《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一本是《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但两本证核准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中,除了王锦蛇等4种蛇类,只包括华南兔、野猪和小麂,同时,对经营利用的数量也有限制,并要求来源合法。显然,夏某某家中搜出的大量野生动物,已超出核准经营利用范围。
“作为一名有着20来年从业经验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人员,他不可能不知道哪些是允许经营买卖的,也不可能分不清黑麂和小麂,更不可能不知晓黒麂、猫头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郑勤说,更何况,在夏某某家中还搜查出了没有脱去皮毛的黑麂,不管体型大小还是皮毛颜色等,都明显与小麂、黄麂不同,不可能“无法区分”。
通过取证,郑勤他们还得到了夏某某在家中给疑似麂类野生动物去毛的视频。一些村民和同行也证实,曾看到过夏某某从他人处收购活体猫头鹰。
在大量证据面前,检察机关认为,夏某某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黑麂4只、红角鸮4只、鹰科所属物种1只,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且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日,常山县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予以支持,对夏某某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夏某某最终表示认罪、服判。
野生动物死体如何处理?
“野味大亨”获重刑,从他家中搜出的300多只野生动物死体该如何处理?
案件告一段落后,常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会同该县林业局林政执法人员,在常山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现场监督下,除此前对仍存活的野生动物放生外,对此案及另两起案件中查获的共计30多个物种、639只(条)、共计3吨多的野生动物死体、制品等逐一清点核实、过磅,运输至特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郑勤说,此案打击的虽然只是夏某某一人,但作为以经营野生动物为生的“持证者”,夏某某本应积极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以便这些珍贵的资源能更长久、持续地回馈自己,但他却知法犯法,竭泽而渔,且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以吨计、种类达数十种,可谓胆大妄为至极。“希望通过此案让更多人警醒,共同加入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