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恶犯罪证据收集如何全面规范?绍兴市检察院牵头出台《指引》
作者:孟 柯 发布日期:2020-10-21 08:42 新闻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近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常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统一涉黑恶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据了解,该《指引》为全省首个常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针对政法部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取证不规范及认识不统一的问题,绍兴市检察院对常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研,结合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与法院、公安会商并达成共识。

《指引》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七个常见恶势力犯罪。

《指引》要求全面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份情况、客观犯罪行为、归案、悔罪和检举揭发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等四大类证据,同时针对不同罪名特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需注重收集“四个特征”认定、“保护伞”等证据,而对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犯罪则根据不同的犯罪特征注重收集相应的证据,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常见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明标准,着力解决专项斗争以来办案人员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认定存在争议、证据收集不全面、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