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被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钱晓晶 发布日期:2020-02-10 09:11 新闻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2月7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总队级副职,一级指挥长消防救援衔)周志忠涉嫌受贿罪、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志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起诉书指控:周志忠利用担任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处长、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