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电子烟有“毒”
作者:何若愚 发布日期:2022-01-18 09:30 新闻来源: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诸暨讯  “吸一口就让你上头!”最近,一种新型电子烟悄然流行,其外表和普通电子烟没什么两样,吸完却能让人从头麻到脚,很快活。殊不知,这种“上头”电子烟内可能含有被国家列管的合成大麻素成分,属于一种新型毒品,10月中旬,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小王等4人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这也是绍兴市首例涉“上头”电子烟贩卖毒品案。

2021年6月,小王、小李、小周从学校毕业,准备寻找工作,平日三人一起居住在单身公寓或宾馆。一个偶然的机会,小王在酒吧见到了一种“上头”电子烟。“这是刚出的电子烟,你试试,会很开心的,飞起来的那种......”禁不住朋友的诱惑,小王花了200元买了一支。尝试之后,小王果然感到很兴奋,很精神,每天都想着吸几口。

由于手头拮据,小王开始在网上寻找便宜的货源:“网上卖的是电子烟里的烟油,按毫升卖,烟杆是普通的电子烟杆,随处可买。每支电子烟只需要滴入几滴烟油就可以,100毫升可以抽上百次。”之后,小王在网上以4000元的价格买了100毫升烟油,并配合买了电子烟杆,自己制作“上头”电子烟吸食,不仅如此,他还“分享”给了小李小周等身边不少朋友。看到电子烟如此受欢迎,小王“灵机一动”与小李小周一起商量起了电子烟油生意。7月,三人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售卖这款电子烟及烟油。由于这种电子烟吸食起来方便又隐蔽,很快三人便在圈子里出了名,短短十余日,就卖出烟油30多毫升,进账7000余元。

8月初,诸暨警方在抓获一吸毒人员时发现了这款电子烟,并顺藤摸瓜查获了贩卖、吸食该款电子烟的小王等10余人,同时收缴了剩余电子烟及烟油,经鉴定,电子烟油中含有国家列管毒品合成大麻素成分。这种“上头”电子烟,属于毒品。

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12月30日小王等4人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

检察官说法:

合成大麻素是一种类似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常被称为“小树枝”、“上头电子烟油”、“娜塔莎”等,合成大麻素的精神活性要强于普通大麻素的4-5倍,甚至几十倍,从依赖性折算,不同种类的合成大麻素1克相当于0.2-5克不等海洛因。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比普通大麻更容易上瘾,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2021年7月1日,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被正式列为毒品进行管制。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加强辨别、防范能力,在朋友圈刷到或发现酒吧、KTV等场所售卖“上头烟”,并包括飞行、快感、嗨飞等敏感广告用词,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毒品,并第一时间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