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光华提起公诉
发布日期:2022-07-18 15:38 新闻来源: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开化讯 2022年7月15日,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调研员王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开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光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光华在担任常山县规划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柯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龙游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龙游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