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金华讯 “感谢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煎熬的时候给予我们司法救助,发了司法救助金以后还一直挂念着我们。”司法救助对象张某梅在接受回访的时候动情地说。
2023年10月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申金玉、龙玉婷带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金东区人民检察院干警一行,去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张某梅家回访慰问,了解其家中的生活近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民生关怀职能,传递司法温情,走好司法救助的“最后一公里”。
张某梅司法救助线索,系金东区检察院依托数字赋能,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上构建“司法救助线索排查模型”,通过数据分析碰撞而获取。张某梅的 ,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我最担心外孙女小雨,可怜她小小年纪没了妈妈,而我老了不中用了,以后谁能照顾她、 教育她?”面对来到家中调查核实的检察干警,张某梅忍不住落泪。已53岁的张某梅,无法生育,因独生女不幸离世每日精神恍惚,还有一8岁外孙女亟待抚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独生女因交通事故死亡,民事赔偿款至今未执行到位,家庭陷入困境。发现该线索后,金东区检察院高度重视
金东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梅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属于最高检、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情形,系重点救助对象。遂主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时,积极对接上级院,开展省市区三级联动救助,救助金额累计达10万元。对此,张某梅表示感谢,专程为三级检察机关送上了“帮扶困难群众、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
“张某梅家的情况我基本了解,在她的赡养和小雨的教育问题上,我们能帮助的一定协调帮助。”曹宅镇副书记杜顺利表示。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效果,金东区检察院积极与区相关部门和团体沟通联系,会同区妇联、卫健、红十字会、爱心企业、镇政府开展“携手同行、情暖民心”检察议事活动,共同研究推进综合帮扶措施。经研究,与区教育局、曹宅镇政府、学校协商,促成曹某雨转学事宜,方便张某梅日常接送管理;区妇联给予张某梅特困救助金3000元,并邀请有专门资质的心理咨询人员对张某梅及曹某雨进行“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区卫健局每年发放7000余元的生活关爱补助,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区红十字会联系爱心企业及律师事务所定向捐赠爱心资金2万元,等等。
为进一步加大检察环节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困难妇女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金东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卫健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困难妇女群体专项司法救助机制的意见》,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资金保障、跟踪回访等长效机制,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关爱的衔接配合。
在回访过程中,申金玉一行了解到,张某梅的父母于近两年去世,丈夫也生病住院。幸运的是丈夫手术顺利,病情保持稳定。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多次关心关怀下,张某梅重拾生活的信心,精神状态总体良好。申金玉鼓励张某梅夫妇,面对生活中遭遇的磨难,一定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日子才会越过越好。对此,张某梅点头认可,表示一定会积极向前看,乐观生活。镇政府和村委工作人员也表示,会同检察机关一道,尽力帮助张某梅解决家庭实际困难。
金东区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做好司法救助相关工作,定期开展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回访,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终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