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他们这样私设生猪屠宰场犯法了吗?他们私设生猪屠宰场确实为我们购买猪肉提供了便利,在此之前我们都不觉得他们这样的行为有什么不妥。”近日,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一起非法经营案公开听证会上,有村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这是一起私设生猪屠宰场的非法经营案件。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姚某某系一对夫妻。潘某某此前在富阳一处定点屠宰厂打过工,练就了一身杀猪好本事。2020年开始,潘某某一直未找到工作,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很是紧张。湖源乡毗邻诸暨、桐庐,地点相对隐蔽偏远,当时也正值湖源乡窈口村农家乐经济发展迅速阶段,对猪肉的需求量猛增,潘某便想铤而走险一番,拼出一条发财致富路。潘某某假借养鸡鸭的名义在湖源乡窈口村租下一处场地,通过中介从临安、兰溪等地养猪户处收购未经检疫的生猪,并对生猪进行宰杀,姚某某负责烧水和记账,之后以比市场价格便宜1-2元的价格,以土猪肉的名义出售到当地以及其他地方,销售金额达390万元,非法获利20万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系私设屠宰场犯罪行为的从犯,主要为丈夫提供辅助性工作。此外,姚某某自身及家中二位老人都患有严重疾病,需要长期治疗,家中两个孩子尚且年幼需要有人照顾。为保障其家庭基本生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该院决定对姚某某的非法经营行为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选择在犯罪嫌疑人家门口——富阳区湖源乡窈口村召开这场公开听证会。会上,各方都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检察机关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采取对犯罪嫌疑人家庭影响较小的处理措施。但随着讨论过程的进行,村民们开始提出更多心中的问题。
借助这一契机,检察官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对私设屠宰场行为的危害性及法律法规进行充分说明、释法说理。“一方面,私设屠宰场的生猪来源未经检疫,为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猪肉流入市场提供了渠道,且来源不明的生猪有可能携带禽流感等病毒,存在传染病感染风险;另一方面,私设屠宰场从场地选择到养殖过程都极不规范,环境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猪肉质量。”检察官指出,为了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私设屠宰场的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得到遏制。这场听证会达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效果,检察机关的工作模式也得到了听证有、村民等的充分肯定。
“湖源乡旅游产业发展速度较快,农家乐经济对猪肉的需求旺盛与生猪供应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该地区地处偏僻,买猪肉也确实不方便,针对该问题我们已经着手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全力协助解决相对偏远的农村地区生猪供应保障问题,消除生猪屠宰市场的各类风险隐患。”检察官进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