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花呗”作为一款互联网在线消费金融产品,只能用于消费透支,并无提现功能,但总有人试图钻空子,利用“花呗”套现,可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近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帮他人“花呗”套现,从而非法获利的案件,并提起公诉。
“你只要提供一下自家店铺的收款码,我找好客户,成功套现一笔,就给你2个点的好处费!”裴女士是柯桥一家手机店的老板,2021年9月份,她升级了花呗提额码后,一名男子来到店里,告诉她可以通过扫店铺二维码的方式进行花呗套现。
“跟我们合作的店铺很多,你放心,稳稳地赚钱!”听到店铺只要出具一个二维码就能赚钱。对此,裴女士非常心动,随即就将收款码发给了对方,此后在短短的8天时间内,裴女士收款码账户中的流水金额竟高达100余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公安机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行动,将涉案人员娄某、卢某抓捕归案。
经查,2021年9月至10月,娄某、卢某利用“花呗”推出提额活动之际,大肆开展套现非法获利,先由卢某撒网寻找具有“花呗”提额码的店铺,娄某再出面和相关店铺谈好分成,并通过社交软件,向全国各地发布套现信息,招揽客户,2个月内交易流水达800余万元。“从娄某、卢某到介绍人再到商户,整个链条可获益12%。”承办检察官介绍、
今年4月,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娄某、卢某以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八千元。同时,提供收款码的商户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第三方支付平台封号或限制使用花呗收款。
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套现”业务从原来的POS机、信用卡等销售点终端机具,升级成花呗、京东白条等网络支付接口,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者涉嫌非法经营罪。而商家如果在明知他人将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进行资金套现,仍提供二维码供他人使用的,该行为也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达到犯罪金额后,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