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又文出庭支持公诉
2011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我考入基层检察院,逐渐从一名普通干警成长为部门负责人。初时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血与赤诚,已在光阴流转中淬炼为务实坚守、敬业奉献的实际行动,在基层检察工作中努力践行着青年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从检第一个十年,我工作在刑检一线,共办理、审批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基层所办理的案件,虽大部分是常见多发的“小案”,但关系着当事人的人生和家庭命运,所以又都是“天大的案件”。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这是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的朴素初心,我作为一个“接棒人”,更应坚守、传承、践行好这一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能够在法治氛围的浸润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记得在办理某寻衅滋事案中,12名涉案人员为一股“恶势力”,在当地逞强立威、欺压百姓。为高质效办好案件,我带领办案组通过提前介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取证固证,在准确定性的基础上,追加起诉诈骗罪,同时追加起诉1名被告人。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让被告人认罪伏法,也让当地老百姓拍手称快。
打击犯罪的同时,以谦抑善意的工作态度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一环。在办理某团伙网络诈骗案中,十余名涉罪人员家属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反映对案件定性的异议,并要求释放相关人员。我加班审阅案卷材料并细致梳理,在确定公安机关定性准确后,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与涉罪人员家属一一沟通,充分了解诉求、耐心释法说理、开导负面情绪。最终案件办理获得了家属的认同,他们积极配合工作,并自愿息访服判。
刑法办案是一门精深的“艺术”,检察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需要我们精心对待、精准体悟。只有用心、用情、用力,把它作为一生矢志不渝的追求,才能够达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境界。
“碎碎念”背后的深情
胡又文参加校园普法活动
2019年,我开始担任金东区“大堰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未成年人检察是一项充满着“碎碎念”的工作,帮教矫治、一站式询问救助、走访调查、督促监护、心理疏导等环节,都需要倾注很大的心血,但它也是一项有爱、有家国情怀的工作——因为未检工作的终极追求,不是办理多少案件,而是挽救、保护更多的孩子。
我曾接到过一个特别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少年激动又开心地告诉我:“胡检察官,我拿了第一名!”他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过我们会同团委、妇联、民政以及专业社工团队给予的精准观护矫治,在帮教期内赢得金华市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冠军、浙江省亚军。接到这个特殊的报喜电话,我也分外激动,因为对他来说,这不仅仅意味着在比赛中获胜,更是战胜了过去的自己。
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涉未案件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推进构建基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我们充分应用数字化手段,针对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线索,建立相关数字监督模型开展公益诉讼,多措并举推动涉案药品转为处方药,助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我们坚持法治“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统筹建立集法治教育、帮教矫治、心理疏导、“一站式”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未检区,在金东区实验二小建成全市最大校内“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互动体验式教育提升法治教育品质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我们工作室的名字“大堰河”,源自金东籍爱国诗人艾青的代表作《大堰河——我的保姆》。我和工作室的同事希望能以如母亲一般的深情守护,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领域融入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用爱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奋力闪亮、悄然伴护的“启明星”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虽发端于刑事检察,但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有别于成年人司法的特殊办案理念、办案方式,尤其是在2021年实现了涉未“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工作,成了名副其实的“全科会诊室”。
今年4月,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拉开帷幕,涵盖“四大检察”的业务笔试、以案释法及业务答辩、策论写作、法治宣讲四大模块,无不体现对未检检察官综合履职能力的更高要求。此次备战过程中,我结合日常办案,针对知识盲点和实务困惑,深入系统学习各项业务法律规定、流程理念、理论成果,在精雕细琢中不断提高自身本领。正是因为前期对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业务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梳理,对于业务笔试环节新增的公益诉讼内容,我做到了心中有数、顺利答题。经过四天高强度的比赛,我有幸以第三名的成绩获评第三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成绩的背后,凝聚着省、市、区三级院的心血,以及家人、同事等无数人的默默付出。正是这些力量,激励鼓舞着我走上全国竞赛平台,与全国各地最优秀的选手进行“巅峰对决”,并幸运地以微末的优势取得佳绩。对此,我始终心怀感恩。我将以此次竞赛为新起点,将自己在备赛、竞赛中的所学、所思、所感、所获进行精心梳理,努力转化成果、融入工作,做好“传、帮、带”,以更深更实的融合履职当好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领路人,有如默默守望初升朝阳的“启明星”,黑暗时奋力闪亮、光明中悄然伴护。
我是一名基层检察官,处理着最贴近老百姓的案件。我们固然需要宏大的理想,但于我而言,最重要的还是细耕慢耘、脚踏实地,用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每一件事情。这就是彰显检察官担当精神、为民情怀、责任意识的最好体现。
胡又文简介:获评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第三名、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金华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金华市政府“平安金鼎”个人二等功、共青团金华市委“岗位业务能手”、金东区“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