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浙里花开 检护未来”新闻发布会通报稿
发布日期:2023-06-01 09:22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
(2023年5月31日)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莅临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也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自2013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来,浙江未检作为独立的检察业务体系,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十年来,我们和社会各界一道,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栉风沐雨、踔厉奋发,取得了一些成绩,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更好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擎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艳阳天”,2022年11月,浙江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高水平打造“浙里花开”省域未检品牌的实施意见》,刚刚我们也发布了品牌LOGO,我们期望通过全国首个省域未检品牌的培育打造,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更好推动浙江未检工作提质升档,更好形成百花齐放的浙江未检工作新局面,更好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检察工作新篇章。

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浙里花开 检护未来”,下面,我围绕“浙里花开”省域未检品牌的建设和发展,简要通报近年来浙江未检工作总体情况:

一、精细办案树品牌。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品牌建设的最根本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审慎稳妥办理每一起涉未案件,宽容不纵容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倾情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以求极致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2022年,全省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5.5%、64.48%,高出整体刑事犯罪9.61个、30.43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率30.17%,同比增长8.77个百分点;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64人,一审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82人,同比上升28.17%;共对39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2.15万元,人数、金额同比分别增长48.33%、1.29倍。如温岭市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因伙同他人盗窃工地废钢筋等建筑材料而被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敏锐察觉潘某某家人案发前不久给其发生日红包的细节,发现其是否已达刑事责任年龄存疑,遂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年龄先行调查,驱车千里之外赴其户籍所在地开展补充侦查,通过调取其出生记录,走访邻居同学,准确认定潘某某案发时不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后依法对其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避免了一起错案发生,使一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不被定罪处罚。又如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一酒吧内涉嫌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线索,通过信息串联研判锁定未成年被害人身份,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挖出以叶某某、俞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后首犯叶某某、俞某某因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和十八年,斩断了黑恶组织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给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最严厉的惩罚!

二、综合履职强品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多,已从单一刑事法律关系向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发展,因而,全省检察机关坚持系统观念,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有效形成综合保护的效应。2022年,全省共办理涉未刑事立案监督案件466件698人,提出抗诉被法院采纳并改判7件,办理监督监护人侵害其所监护的未成年人案件46件、未成年人应有监护人而缺失监护人的案件4件,办理涉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13件、涉未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9件、涉未公益诉讼案件341件。有1个案例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有7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如绍兴越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时,发现学校定制公交专线存在无人员随车照管、车辆监控覆盖不全面等安全隐患,在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校车专项整治同时,提出校车安全运营数字化管理方案,并助力公交公司搭建完善“智慧校车接送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区校车的智能化跟踪、一体化监管,有力守护了未成年人的上学路。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时,除依法从严从重指控犯罪,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综合救助,支持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外,还就案件中暴露出的住宿经营者不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不履行未成年人异常入住报告义务等,以公益诉讼督促整改,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出台规范旅馆行业经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见,避免住宿场所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频发之地。

三、改革创新促品牌。创新是未检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浙江未检始终坚持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擦亮浙江未检金字招牌。2020年,杭州萧山区检察院、宁波鄞州区检察院首创的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国家法律;2021年,绍兴、嵊州两级检察院的文身治理经验被国家层面采纳,国务院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2022年,湖州、金华等地检察机关治理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非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的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内参刊发,最终推动国家药监总局将该药转为处方药进行监管。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还深化检校合作,联合北京师范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先后在杭州、湖州、宁波等地设立宋应辉、姚建龙、何挺等专家工作室9个,围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人格甄别、性侵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等前沿问题,发挥专家智囊作用,积极破解制约浙江未检工作发展的瓶颈难题。投身数字化改革的浪潮,在全国率先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集成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场所治理及亲职教育等8个子场景,推进实现保护、预防、帮教、监督和维权“一站式”管理,通过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和数据上的智能供给,打造集约高效的数字未检支撑体系,使浙江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如虎添翼、披荆斩棘。

四、融合发力聚品牌。围绕修订后未保法所确立的“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我管”促“都管”,努力实现“1+5>6=实”的未成年人保护融合效应。聚焦家庭保护,金华市检察院与金华家长大学签署涉未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协作协议,构建起“教育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重塑家庭支持体系。聚焦学校保护,绍兴检察机关推动两办出台预防校园性侵十条工作意见,东阳市检察院与市监察委员会建立违反强制报告义务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持续促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细落地。聚焦社会保护,宁波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等5家单位出台规范未成年人进入电竞酒店联席会议纪要,衢州市检察院撰写的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调研报告引发当地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促推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聚焦网络保护,通过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手段,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火墙”,如杭州上城区检察院就网络传播未成年人隐私视频致当事人焦虑抑郁情形,协助查找关键证据,并先后两次支持当事人提起隐私侵权之诉和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有效降低了事件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聚焦政府保护,省检察院依托省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浙江未检工作有利契机,积极建言献策,温州市检察院与市民政局双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推动政府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后盾。

五、人才强检护品牌。浙江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人才是未检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培根固本强根基,争先创优淬品牌。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夯实专业化基础,力促未检检察官当好“四大检察”业务的“全科医生”,涌现出湖州“春燕”、宁波鄞州“七色花”等一批享誉全国的优秀未检团队,先后有21个集体、33名个人获得全国以上荣誉表彰,有8名干警获评全国未检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在今年四月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中,我省取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7名干警入选央视《守护明天》法治节目主讲人,杭州市检察院蒋春尧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和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宁市检察院张镧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湖州市检察院章春燕入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和CCTV 2020年度法治人物,并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

六、阵地建设守品牌。阵地建设是未检工作的重要依托,也是品牌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紧扣办案所需,会同公安、妇联等部门在医院、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院等地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4个,尽力避免因反复询问取证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在湖州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评估支持中心,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的评估积极破解精神损害后果认定量化难问题;在台州、衢州等地建立未成年人驻企观护帮教基地,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其掌握生存技能同时,同步助力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深化跨界联动,宁波、舟山等地检察院与当地医院合作,建立辖区内涉未案件心理干预专家库,义乌市检察院发动全市1200余名青年委员、妇联干部和教师骨干组成“一心守护者”队伍,台州路桥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等6家单位连续10年搭建“臻情·护航”检校共建平台,不断链接社会资源,推动完善未检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积极助力省域未成年人社会治理。

记者朋友们,保护好未成年人,守的不仅是亿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红色江山根基永固、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交汇点,浙江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责任,以依法能动履职协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更好守护“浙”里花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用心用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浙江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