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零
作者:陈璐萍 发布日期:2024-01-12 18:05 新闻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田间地头再也看不到散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土壤和水源的污染风险已经消失,开春后农户们可以放心地种植农作物了。”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认经过整改的土地已符合种植条件。

  2023年初,在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赵永清提出《关于紧盯土壤污染顽疾用心用力抓紧治理的建议》。海曙区检察院了解该代表建议后,严格按照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调查。

  办案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在田间地头实地勘查,发现辖区部分乡镇村社的田间地头散落着一些农药包装废弃物,存在污染附近土壤和水流的风险。随后,检察官对辖区20余家农资商店进行走访摸排,结合历年办理的涉农案件情况,查出6家农资商店存在未按要求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未严格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未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等问题,一些农户还存在违规使用农药的情况。

  农药等农资产品的安全使用关系到粮食生产安全、环境资源安全等多项社会公共利益,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弃田间,里面的农药残留会随雨水进入河道、土壤,污染土壤和水源。2023年8月,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尽快落实整改。

  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除了要求涉案6家农资商店进行整改,还结合2023年秋季辖区农业生产实际,对45家农资商店和相关农业生产主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督促责任主体规范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专项行动,压实农业投入品“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主体责任;清运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6.78吨、废旧农膜35.31吨。

  整改过程中,海曙区检察院积极跟进,通过送法下乡、引导农户和经营者签订《农资经营告知承诺书》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在广大农村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