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投诉600多次 疯狂敲诈快递员的他被判刑了
作者:陈金泉 发布日期:2024-10-25 16:31 新闻来源:岱山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岱山讯  “他填的地址根本送不到,打了好多电话都不接,我只能放代收点签收了。谁想到刚点签收就收到了投诉,没办法只好赔150块了事,不然被罚损失更多!”快递员小徐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时无奈地摇了摇头。遭遇同样情况的不止小徐一人,最近一年时间里,全国各地数百名快递小哥都遇到了这样的客户。

10月16日,经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机敲诈勒索全国快递员的王某(化名)被岱山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一年投诉600多次 全国各地随机敲诈快递员

由于炒股失败,被告人王某欠下了大量债务,经济拮据的他想学着网上去“打假”挣钱,故意在实体店寻购过期商品,再找商家索赔。但这个方法耗费的精力太多,也赚不到钱,于是他把目标转向了快递行业。

王某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发现,如果快递公司没有妥善处理邮政部门收到的投诉,就会受到通报批评、高额罚款等处罚,而罚款最终将由快递网点和快递员承担,所以收到投诉后,快递员一般都会尽可能满足投诉者的要求,减少损失。

2022年末,王某开始尝试网购低价小物品,随机填写全国各地无法直接送达的模糊地址,并且签收前故意不接电话,致使快递员迫不得已将快递放在代收点“签收”。一旦看到快递已被“签收”,王某便向邮政部门投诉快递员虚假签收,并注明要求赔偿数百元延误费。收到邮政部门投诉转办后,快递员往往会主动联系王某协商赔偿,部分未达到王某预期赔偿金额的,他还会辱骂对方,并扬言会继续投诉,最终迫使快递员妥协。尝到甜头后,王某开始疯狂作案,一年时间内使用不同化名和多个手机号码投诉全国各地快递员600余次。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多方取证打破无罪幻想

“我的快递怎么还没拿到就显示签收了,你要么赔偿我150块钱,要么我就继续投诉,到时候你就等着处罚吧。”2023年8月,岱山的快递员小徐刚收到投诉,便接到了王某的电话。为了息事宁人,小徐选择了赔偿150元,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分析研判,于2023年12月将王某抓获。到案后,王某拒不认罪,还搬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自己开脱。对此,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并就案件定性和取证方向同办案民警进行交流。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王某依然坚称自己填写外地地址是为了旅游使用或是捐赠,作为快递服务的消费者,面对虚假签收可以请求500元以下的赔偿。

“购买了商品后你去旅游过吗?你说捐赠的,有联系过对方吗?600多次投诉都是不接电话,签收后直接投诉索赔,你觉得正常吗?”再次提审王某时,检察官对他发出了几连问,还出示了他的出行记录、聊天记录和投诉工单等证据。面对铁证,一直傲气的王某辩无可辩,低下了头。

认定敲诈勒索 犯罪者终付出代价

经全面审查,检察官认定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收货意愿的情况下,以“虚假签收”、持续投诉等理由,向全国各地快递员索赔超600次,获赔偿2.7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为了维护快递员、快递公司合法权益,恢复快递行业正常秩序,检察机关决定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10月16日,经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岱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钻法律空子恶意投诉,浪费公共资源、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