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安委办联合举办“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身边安全”新闻发布会

——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0件

作者:开声祥 阮家骅 发布日期:2024-11-27 08:29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11月26日上午,省检察院、省安委办联合举办“公益诉讼守护群众身边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3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电动车充电环境、特种设备、高层建筑、道路交通、燃气安全等方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同比增长47.6%。

今年3月,省检察院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风险隐患问题为监督重点,联合省安委办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过孟超通报说,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相关部门投入资金督促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积极凝聚公益保护工作合力。检察机关深化执法司法办案协作,持续抓好与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落地落实,强化办案协作,推动受损公益及时有效修复。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叶建迅介绍说,在检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省安委办加强统筹协调,逐一明确43个省级单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清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休闲海钓渔船等新业态的部门监管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强化了全链条安全治理,提升了安全防控水平。

安全是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最基本的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身边安全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办案,办理相关案件79件,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非法改装等问题。杭州、绍兴等地检察机关推动相关部门投入6500余万元,用于住宅小区、商业大厦等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充电柜建设改造,促进行业安全规范发展。聚焦电梯日常维保工作,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系统排查电梯维保违规问题,开展案件办理,保障群众乘梯安全。针对燃气、高层建筑等安全问题,检察机关以办案推动职能部门加强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如平湖市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案涉物流中心商业用房完成消防整改,保障80余家进驻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并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各类场所1800余家,整改隐患600余处,行政处罚30余件。杭州、宁波、台州等地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依法纠正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部门运用数字化手段对零售点进行筛查测距,并利用无人机等进行现场复核,依法查处并撤销6个零售点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秉持预防性司法理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风险隐患的监督,坚决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据介绍,依托数字化手段,全省研发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余个,通过数据分析、对比、挖掘等方式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发现监督线索。同时,加强推进一体化履职,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整体质效,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如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从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发现问题线索,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某品牌灭火器存在类似违法问题,遂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更换7000余具尚在使用的伪劣灭火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监管的薄弱环节,推动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

据了解,依托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检察机关全力推动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聚焦建议提案反映的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频繁引发交通事故问题,将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督促相关部门投入630余万元开展道路安全提升工程。记者还从发布会上获悉,“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提报、专业咨询、听证评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过孟超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党委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全省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叶建迅副厅长也表示,将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