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挖出了个古墓......
作者:秦俏俏 发布日期:2024-02-28 09:36 新闻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台州讯 《盗墓笔记》《鬼吹灯》等盗墓类型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的爆火让部分人对古墓有了无限的遐想。但在我们身边,竟也有人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以身试法,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盗墓戏码。近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盗墓案。

洪山(化名)是H村退林还耕项目负责施工管理的小组长。日常施工中的一天,他手下的挖机工刘力(化名)在村里的山脚下挖出了一个洞。洪山一瞧,就瞧出了端倪,这是个古墓洞!

上午下工后,洪山与工人一同用餐。饭桌上他提起在村里发现古墓的事,一番讨论后,大家觉得此事有利可图,决定私下去挖掘一番。

饭后,洪山、刘力等八人就马不停蹄地赶往施工现场。到达后,刘力、魏明(化名)两人先后操控挖掘机进行挖掘,余下几人在地面观察指挥,另有几人徒手在土堆中翻找“宝贝”。挖了一阵,从古墓中挖出了三件“宝贝”,分别是一件盖碗与两件盘口壶。

在众人“埋头苦干”时,村民小阳(化名)正好经过这片施工区域,发现施工队午息时间仍在施工,感到有些奇怪。除了他,边上还聚集了几个围观村民。小阳见几人将一些类似瓷器的东西转移到车上,以经验判断他们可能在盗掘古墓,马上与同村的人一同报了警。

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洪山等人不敢再挖,只得开车带着“宝贝”离开。一路上战战兢兢,洪山等八人还没回到住所,得知村民报警后,立马折返现场接受调查,并将盗掘所得文物上交公安机关。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盗掘点为一座东晋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盗掘文物共3件为一般文物。

1月4日,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洪山等人盗掘古墓葬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前,承办检察官会同办案单位、文保部门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提出了后续保护建议。由于该案八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洪山、刘力、魏明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洪山等人表示已经认识错误并愿意承担后续修复费用。

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是人类历史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重要体现,承载着中华民族绵延不息的珍贵记忆,更是先辈智慧和劳动的结晶。地下埋藏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不报并肆意挖掘毁坏或者侵占文物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检察官提醒,现实不是小说,盗墓不是儿戏,切莫对文物遗迹动歪心思,爱护保护才是公民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