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检察机关2023年四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四季度,全省检察机关把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执行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到我为止等规定要求,共记录报告1060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其中省院共记录报告18件,市级院共记录报告140件,基层院共记录报告902件。从记录报告内容看,了解案件进展823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86件,依法监督38件,合计947件,占比89.3%。
下一步,浙江检察机关将坚持“铁规禁令越往后要越严”,持续完善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到我为止、科学甄别、常态化倒查核查、责任追究等全链条工作机制,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廉洁司法。
推进落实“三个规定”、守护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如果您有“了解案件进展”“反映检察履职情况”等合理合法诉求,请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规范途径与检察机关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