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揭牌成立全省首个轻罪治理中心
作者:何若愚 发布日期:2024-03-21 08:45 新闻来源: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诸暨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具有诸暨特色的“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3月19日,由诸暨市委政法委牵头,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政法单位共同建立的诸暨市轻罪治理中心揭牌亮相,中心旨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应犯罪结构变化,进一步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这也是全省首个“一站式”轻罪治理独立阵地。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提出要推动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今年召开的全省检察长会议指出,构建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是在当前形势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命题,省检察院将其列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重点项目之一。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检察院长期以来秉持良法善治理念,探索出一系列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本次创建打造“枫桥式”轻罪治理体系,是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也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构建提供了诸暨方案。

中心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中的“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融入轻罪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检法司聚集联合办公优势,对轻罪案件实现侦查、审查、审判一站式三集中办案,构建以轻罪案件高质效办案体系、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体系、犯罪预防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四大体系为核心的轻罪治理工作模式。

中心将立足预防,坚持“类案管理”“以案促治,切实推动个案预防向行业预防深入;立足调解,充分运用针对刑事案件的多样化调解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防范轻微刑事案件矛盾扩大化;立足法治,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以集成化“一件事”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形成公检法司对轻罪案件的简办、快办程序;立足基层,建立健全多项化解矛盾纠纷、以案促治的机制,助力平安诸暨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中心还特别设置了调解、听证、不起诉宣告室等多个专业功能区块,中心成员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工作意见,集中商议解决重要问题。

轻罪治理中心的成立将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两端”发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轻罪案件,进一步推进诸暨市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诸暨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又一重要品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