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三地检法共同签订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地域协作机制

——共同推进海洋保护依法治理现代化

作者:叶 芸 发布日期:2024-04-10 11:25 新闻来源: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舟山讯 4月9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开启跨地域联动保护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新探索。会议深入践行海洋强国战略,共谋推进海洋保护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

青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出席会议并代表青岛市委致辞,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主持仪式并作主旨发言。青岛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锦标,宁波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出席活动。山东、浙江部分科研院所专家代表受邀出席。

会议签订《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专家智库管理办法(试行)》,为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公益诉讼专家智库成员颁发聘书,并就海洋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在司法实践中,高质效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离不开专家学者的智力支持。据了解,舟山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海洋检察“智库”建设,选聘了35名专家学者,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咨询委员会,充分借力“外脑”,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供有力支撑。随着青岛、舟山和宁波等地跨区域委托专家开展鉴定评估工作日益频繁,此次专家智库管理办法的签署,将集成浙江、山东两省的专业力量,通过专家跨区域参与案件办理,帮助检法进一步拓展“朋友圈”,促进优势资源共享共用,从而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