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出台“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建设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工作平台

作者:阮家骅 发布日期:2024-04-11 09:00 新闻来源:浙江法治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检察院日前制定并下发《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涉企法律监督、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等方面对全年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归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工作数据,建设涉企法律监督“一类事”工作平台,围绕涉企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涉企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裁判、执行监督,涉企公益诉讼监督等工作,集中进行线索研判、案件办理和成果展示。其中,针对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涉黑恶犯罪、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犯罪、违法“查冻扣”司法执法问题等,全省检察机关将实施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治理、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保障涉企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刑事诉讼监督、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惠企助企暖企公益诉讼等8个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提出,要上线运行“知产检察e站”,建成具有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移送、监督案件线索受理处置、法律政策推送、法律风险提示等功能的一站式、集成化的知识产权检察服务平台,全链条深化检察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助力优化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环境;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的制度优势,破解履职不均衡、不充分问题;要聚焦诉源治理,常态化实施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治理一片领域”。

  《实施方案》要求,全流程开展涉案企业合规,上线运行“涉案企业合规一类事”应用平台,提高合规案件办理质效,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全流程、跨区域办理机制,依法、稳妥推进行业(预防性)合规,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省检察院已成立全省“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接下来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同其他政法单位、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