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检察e站”助力司法救助案件办理
作者:胡灵芝 楼婉莹 发布日期:2024-04-12 16:13 新闻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真是太感谢检察官叔叔阿姨了!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是你们给了我信心和勇气,让我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您们无私的奉献和帮助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的温暖,给我们家庭带来了希望,解决了我们家庭的燃眉之急。正是有了您们的鼎力相助,我才能勇敢地面对困难,积极地解决问题。”4月10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的小黄给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送来了感谢信。

这是钱塘区检察院通过“枫桥式检察e站”小程序办理的申请司法救助第一案。

2024年3月,钱塘检察“枫桥式检察e站”后台信息接受端收到了一条申请司法救助的信息,控告申诉部门承办检察官通过小程序的“网上接访”等功能,立即向申请人小黄了解情况,审核相关材料。

原来,正在读大二的小黄出身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其父亲在2023年因遭受刑事侵害死亡,家庭失去了主要的收入来源。2023年年底,对方被依法判处刑罚,民事赔偿也获依法确认,但正在服刑的致害人却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小黄一家至今未得到赔偿款。现如今,腿脚残疾的奶奶在家,靠年近八十的爷爷打零工勉强维持生活,经济拮据,根本无力负担小黄的学费。本打算向亲戚借钱的小黄,也因为父亲生前7万多元的医疗费和办丧事的费用,本就是亲戚朋友帮忙筹措的,而难以再次张口。

这个春天,小黄因下学年的学费毫无着落而忧心如焚,他突然想到之前处理父亲案件时,检察官曾对其说过,作为被害人近亲属,生活陷入困境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即便在外地也不要紧,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于是,远在四川的小黄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点开“枫桥式检察e站”手机小程序,提交了线上申请。

小黄的遭遇牵动着检察官的心。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小黄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鉴于此,钱塘区检察院决定向小黄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0000元。近日,为了不耽误小黄的学业,检察官通过“枫桥式检察e站”线上程序对小黄宣布了救助决定,同时告知小黄考虑到他后续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已为他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动救助。

受邀参与现场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在救助宣布后,对检察官感慨道:“‘枫桥式检察e站’可帮群众解决了燃眉之急呀!外地群众点点小程序,走走线上手续,就能依法获得救助,还省去了交通费和邮寄费。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你有所应,民有所呼,你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