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共护少年的你
作者:杨沛馨 发布日期:2024-04-13 09:50 新闻来源: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近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少年法学院”项目活动中,检察官们听到了更多的声音,老师、家长和学生对于校园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地探讨,以师生家长沉浸式参与模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期待以“法”共护少年的你。


学法守法  思辨求知

在杭州天杭教育集团的校园里,少年法学院的小学员们表演了情景剧《校园一角》,呈现了学生间处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的过程,并引出相关问题的思考。在检察官和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小学员们围绕剧情,针对“一方学生殴打要钱、偷放异物进水杯等行为是否构成校园欺凌”“同学帮助受欺凌者‘反击’是不是故意伤害”“次日‘反击’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等问题展开辩论。每个小学员通过一分钟陈述,清晰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分析入理且精彩纷呈。


上城区检察院江林法治宣讲团王瑛等3位讲师进行了现场点评,就剧中呈现的欺凌行为的定义、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正当防卫的时效性认定等问题进行了释义,同时指出同学们遇到矛盾摩擦时,要学会沟通、求助,以保证人身安全为前提,寻找妥善解决矛盾的最佳路径。


现场,学员们还与讲师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如果我被欺凌时还手,就会变成互殴吗?”“如果发生冲突时没有证人,我应该如何自证清白?”……围绕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讲师们以《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情景剧案情分析法律适用,现场给学生们上了一堂专业的法律课。


上城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刘兴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景新为最佳辩手颁奖


上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景新充分肯定了学员们的现场表现,认为既专心、专业又富有正能量,表示少年法学院成立至今有五年,在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域已结出硕果。同时,她寄语学员们,一要始于知,不止于知,不仅要知道法律,更要理解法律,锤炼法律思维;二要正于身,不越底线,把遵纪守法作为所有行动的起点,尊重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三要践于行,不囿于己,妥善运用法律,争做学校卫士,帮助有需要的同学,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凝心聚力  共话成长

在杭州市澎博小学会议室里,一场由检察官、教师、家长、律师、社工等共同参与的“好澎友”座谈会正在火热进行。与会人员针对网络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互相交流,共同探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上城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王瑛检察官在座谈会上以电影《第二十条》为例,讲述不能让见义勇为打伤欺凌者的人被误认为是施暴者,不能让鼓起勇气奋起反抗的受欺凌者被误认为是加害人。从法律角度看,校园欺凌行为是否构成也像电影里一样,需要充分调查取证,事件起因、矛盾变化、冲突升级、行为形式等很多因素都要考虑在内。一旦认定存在校园欺凌,学校、家长以及相关部门都应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妥善处理,针对未成年人及时开展保护救助和教育引导工作,给予监护人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杭州市澎博小学对网络暴力、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通过此次座谈会,设立了“好澎友”学生保护委员会。检察官担任的法治副校长作为保护力量之一,将持续帮助学校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下一步,上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持续打造“少年法学院”法治教育实践项目,通过法治宣讲、法治座谈、法治模拟及法治实践,多措并举提升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不断发掘、培育法治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