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 | 全链条打击电子化商标侵权产业链
作者:俞晶冰 发布日期:2024-04-28 17:09 新闻来源: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也让我们对杭州的法治营商环境更具信心!”4月22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实地回访新华三集团杭州总部时,该企业监察部负责人向检察官表示由衷感谢。


全链条打击侵权产业链


新华三是一家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的全球知名企业。2022年3月22日,该企业监察部工作人员发现,一家名为“极光通讯”的网店正在销售标有该公司“H3C”商标的光纤模块,市场价上千元的产品,网店售价仅几十元,且包装盒、防伪标与正品均不一致。该公司采买、鉴定后,认定上述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因快递发货地点位于杭州临平,遂向临平公安机关报案。

调查发现,这家“极光通讯”网店,由王某甲负责在海宁市许村镇给光纤模块贴标、包装,蒋某某负责将假货成品邮寄给买家,而真正运营网店的人远在广西,货物来源另有上家。同时,网店的销售记录中还存在下家进货的大笔订单。

根据这些线索,临平公安机关于同年6月先后远赴广西桂林、广东深圳、北京三地收网,一举抓获王某乙、吴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大量贴有“H3C”(新华三)、“HUAWEI”(华为)、“Cisco”(思科)、“HPE”(慧与)商标,以及未贴商标的光纤模块,另查获上述产品的防伪标签、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包装盒等一批制假耗材。王某甲、蒋某某也在海宁被抓获归案。一条制售假冒光纤模块的非法产业链浮出水面。

经查,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吴某某、魏某、张某某在广东深圳,明知他人实施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仍按照王某乙的要求,将各知名品牌电子化商标和防伪校验数据写入裸光纤模块,销售给王某乙。王某乙购入后,在其经营的“极光通讯”网店对外销售,由王某甲负责贴标、包装,由蒋某某负责发货。许某通过“极光通讯”大量购入假冒光纤模块,在北京进行销售。经新华三等相关权利人鉴定,涉案的2000余个光纤模块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50余万元。


电子化商标遭遇隐秘侵权


什么是光纤模块?如何分辨真伪?考虑到被侵权产品的专业性,特别是涉及到商标电子化显示的复杂技术问题,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多方咨询相关领域专家,位于杭州本地的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还专门派员到临平区检察院,详细说明了光纤模块的功能、特性,并演示了在电子设备终端展示电子化商标的过程。

光模块外表看起来与金属U盘有些相似,在通信系统中起到光电信号转换的作用,一般需要插入交换机、路由器或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的端口中使用,使得设备能够通过光纤进行高速、远距离的数据通信。

“以我们公司为例,如果将光纤模块插入我们生产的交换机,交换机提示‘不支持该模块类型’‘商品非我司销售’,就表明这个光纤模块并非我们公司生产。”新华三监察部工作人员告诉检察官,本案涉及的未写码裸光模块可以兼容所有品牌设备,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还要写入包含品牌信息的电子化商标,就是为了避免交换机提示“非正品”、引起用户怀疑。

涉案的光纤模块中,就有相当一部分已被写入品牌电子化商标,但并未在产品外壳贴标、包装,并以“兼容某品牌”为噱头进行销售。外壳不贴商标的光纤模块究竟算不算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对此,案件承办检察官持肯定态度。

《商标法》中所称商标的使用,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随着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商标的使用形式越来越多元化,无论是传统商标直接外在贴附、显性展示,还是通过扫描二维码、蓝牙链接、登录网址等方式在电子设备上体现的注册商标标识,只要是在视觉上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相关公众产生来源上的误导或混淆,都可以认为是商标性使用。结合本案,由于光纤模块在使用过程中一般无法看到外在商品标签,行业领域通常将商品生产序列号、生产日期、供应商名称、防伪校验数据等信息通过编码形式写入模块的寄存器中,用来辨别商品来源及真伪。因此,将品牌电子化商标写入裸光纤模块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通过正品来源核验的目的,客观上可以使得相关公众通过电子化商标识别商品来源,构成商标性使用。


综合履职护航企业知识产权


2024年1月3日,临平区检察院对王某乙、吴某某、许某等8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以其中7名被告人的行为造成其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4年4月1日,经临平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乙、吴某某等7人被判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被告人许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王某乙、吴某某、魏某、张某某等7名被告人在一定范围内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光纤模块均予以没收并销毁。

4月22日,检察官实地回访了新华三集团杭州总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听取企业维权方面的法治诉求。4月23日,临平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智保护”工作体系,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临平区检察院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持续发力,成功办理了一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一起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时,通过一案多查、穿透监督等方式,探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支持起诉等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路径,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检察官提醒: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采购正品光纤模块等电子产品。相较正品,假冒光纤模块在选材和工艺上均有明显“缩水”,可能出现功能稳定性欠缺、结构不稳定等问题。事实上,已经有一些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假冒光纤模块,导致设备故障。在这个过程中,用户不仅要面临整套网络设备拆解排查的损耗风险,更要面临数据丢失、经济损失甚至客户业务安全方面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