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不一定为实,“延时转账”骗局需警惕……
作者:郑品乐 徐 啸 发布日期:2024-04-05 15:45 新闻来源: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温州讯 “延时转账”,指的是收款方在确认收款后,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实际收到转账的资金。这本是线上支付平台用来保护用户财产安全的一项举措,如今却被一些不法分子“瞄”上,利用到账的“时间差”来实施诈骗。2024年3月8日,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3年11月1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车来到温州市瓯海区某路口,看到路边走来一位面善的小伙子小钟,遂上前搭讪。“我刚从香港回来,身边没有现金,我可不可以用港币跟你换点人民币现金啊?”小钟听完有些迟疑。“麻烦你了,你放心,钱我会多给你一点……”,看到刘某某态度很是诚恳,又一副十分焦急的样子,小钟放松了警惕。

“因为我转账用的是港币,需要24小时后才能到账,我可以先转给你,你再把现金给我,这样你也可以放心,反正我的钱已经转了,你24小时以后等着收钱就行了。”刘某某跟小钟解释了“延时到账”的原因,然后当着小钟的面完成了转账,并把转账截图递给他看。看到截图上的收款人的确是自己,并且显示资金会在24小时后到账,小钟没有过多怀疑,按照刘某某的要求去附近小店兑换了1000元现金,购买了一条黑色利群香烟,并把现金和香烟都交给了刘某某。

24小时过去了,本应到账的款项却没有踪影,一头雾水的小钟想通过微信询问刘某某,这才发现对方早已将自己的微信拉黑。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诈骗,小钟匆匆报了警。

2024年1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利用“延时转账”交易功能骗取他人财物,随后撤回转账的犯罪事实。

原来,小钟并不是刘某某骗局的唯一受害人,据悉,仅在2023年11月的四天时间里,刘某某就利用同样的话术和方法从4名被害人处骗取财物共计7671元。“一开始我也只是想试试看有没有人会上当,没想到轻轻松松就‘赚’到了钱,后面就一而再再而三了。现在已经把钱都赔给受害人了,我也很后悔自己动歪念走错了路……”到案后,刘某某追悔莫及。

瓯海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3月8日,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功能时,一定要注意“延迟到账”和“实时到账”的区别,不能仅凭付款截图就掉以轻心,在确认转账金额真实到账之前,不要与他人进行交易,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