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志华
(2024年5月29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莅临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也衷心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浙江省检察机关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履职优势,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不断做实诉源治理,携手各方力量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聚焦涉未犯罪惩防 倾情守护“浙里花开”。下面,我根据活动安排,简要通报2023年以来浙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守公平正义“生命线”
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一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要求,坚持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60人,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119人,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14人。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成年人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切实发挥惩治犯罪威慑力。对故意杀人、伤害、性侵未成年人等重大敏感案件,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省市院及时跟进督办,严把案件质效。
二是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紧迫形势,坚持惩教并举,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措施,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30人。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批准逮捕751人、提起公诉1820人。如1998年12月,年仅17周岁的邹某某抢劫杀人致1人死亡,其短暂逃匿后长期以真实姓名正常外出打工、经商,直至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虽然邹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且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因其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未真诚认罪悔罪、未获得被害方谅解,社会危害性和恶劣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报请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核准追诉,后法院以邹某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将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依法“用足、用好、用准”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给轻罪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不批捕276人、不起诉1182人,有超过97.2%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
三是坚持特殊保护,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聚焦省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实事项目,继续深入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和机制建设,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共建成“一站式”办案区100个,另有5个正在建设中,已初步提前实现“一站式”办案场所县域层面全覆盖,为一次性开展询问、救助、保护,避免因反复询问可能造成的“次生伤害”提供了场所保障。秉持应救尽救司法理念,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经济帮扶等综合司法救助,努力不让一个受伤的孩子掉队,2023年共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90次,发放司法救助金98.4万元,落实生活安置9人次。
二、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打好权益保护“组合拳”
司法办案中,未成年人案件往往涉及多种权益保护,为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全流程、全领域、全方位司法保护,浙江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融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最大限度释放职能聚合的“化学”效应。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发现其他类型案件线索并开展综合履职1489件。如宁波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胡某某寻衅滋事案时,发现其经常无故打骂年仅9岁的儿子小胡,阻止小胡上学导致其长期被迫失学,虽经村委、公安等部门多次批评教育却拒不改正。2023年4月,胡某某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且拒绝将监护责任委托给他人,小胡母亲早在其出生数月后即离家不知所踪,祖母年事已高并患有精神疾病,致使小胡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奉化区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经济帮扶、就学安置,并支持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胡某某监护权之诉,后法院确定有监护能力且与小胡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姑姑担任其监护人,帮助改善其成长、教育环境。又如长兴县检察院在办理钦某某、周某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盗窃案时,发现汽车租赁公司违法将车辆租给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无证驾车引发多起道路交通事故,且部分未成年人还驾驶车辆至外地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该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县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助力相关部门建立租车公司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行业长效监管合力,促推汽车租赁行业规范发展。
三、做实诉源治理,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治理并重,深化“由案到治”路径探索,以办案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推动解决案件背后存在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隐患问题,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后半篇文章”。
一是积极参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社会反应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事”,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如嵊泗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嵊泗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票务优待政策,网上购票系统未落实免票未成年人上船实名登记制度,损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遂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整改,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票务优待政策,对网上购票系统升级改造,确保免票儿童信息实名制落实,并对未满6周岁未成年人单独购票进行严格限制和出行把关,努力消除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海上出行权益。
二是推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为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力阻未成年人由“小错”蔓延发展为大罪,省检察院在全省16个基层院部署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在精细化办案、精准化帮教、精确化惩戒同时,协同各方力量前移预防关口,共同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责任。湖州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全国首个《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矫治实施意见》,联合教育、民政等20家单位出台实施办法,以干预早期不良行为、规范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提升专门教育矫治保障为重点,提出4个维度12项要点举措,构建起阶梯式干预、一体化治理格局体系。衢州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当地专门学校建设,设立驻专门学校检察官办公室,选任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以法治教育、谈心谈话、入校巡查、回访交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轮值检察,打通检察履职与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链接通道,积极助力专门教育规范发展。
三是数字赋能促进提升治理成效。浙江省检察机关打造全国首个省域数字未检平台——“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平台集成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场所治理等9个子场景,并贯通“检察+”协同共治平台,上架浙检APP、浙政钉、浙里办等应用,平台已在全省全面试点,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数字法治重点应用、2023年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温州检察机关在总结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场所治理经验的基础上,联合民政、公安、文广旅体、市场监管等部门创新提出“温州身份码”未成年人查验应用场景,通过未成年人“亮码”查验,帮助场所经营者准确辨识未成年人身份,在有效防范未成年人因进入不适宜场所可能遭受权利侵害同时,积极助力电竞酒店等新兴业态规范有序发展。
四、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检察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让涉及孩子的问题有人管、管得住、管长远。
一是积极融入家庭保护。推动家庭督促监护范围有序拓展,结合办案对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398次,制发“督促监护令”634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其中,义乌市检察院办理的左某盗窃案被最高检、妇联等部门联合评定为“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二是主动融入学校保护。会同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以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抓实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引领未成年人系好第一颗“法治扣子”。目前,全省共有包括90名检察长在内的87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中小学校1183所,省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杭州外国语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三是扎实融入社会保护。通过专项活动、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促推各部门齐抓共管,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如杭州市检察院就办案中发现的婴幼儿保育行业突出问题,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商务局制发司法建议,助力婴幼儿保育行业良性发展。台州路桥区检察院举办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专家论坛,发布全省首份未成年人司法帮扶工作白皮书,工作情况被新华社、中新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四是有力融入网络保护。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配合开展网络空间专项治理,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件,其中龙泉市检察院推动开展校园“表白墙”监管漏洞专项整治,有效避免“表白墙”成为发布不良信息、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隐秘角落”;嵊州市检察院推动教育、网信等部门建立网络监管报告机制,合力推进赌博APP渗透校园问题治理;台州路桥区检察院优化分流处置、精准分级施策,高质效办理涉众型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案例入选最高检第50批指导性案例。
五是全面融入政府保护。积极参与浙江省未保条例修订完善,认真落实《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如湖州市检察机关依托政府普惠性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在新居民聚集区和偏远乡村建成26个“检爱童心”乡村工作站,推动实现未成年人“城乡无差别”保护;缙云县检察院推动将强制报告制度报告主体范围扩大至基层网格员,联合妇联、残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加强对智力残疾儿童群体的关爱帮扶救助。
各位记者朋友,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也是浙江“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再出发之年。新时代新征程,浙江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主动扛起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以检之力,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法之名,倾情守护每个孩子一路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