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原想刷流水提升信用办理贷款,没想到沦为诈骗分子转移赃款的“工具人”。5月29日,经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汤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汤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4年2月17日,因为个人征信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办理贷款的汤某,在抖音平台无意间刷到一个直播博主声称可以走流水贷款,“免征信、担保,还能帮助刷流水”,急于用钱的汤某头脑一热便私信了这个抖音博主。
按博主要求,汤某下载了一个叫“MOSGRAM”的聊天软件,加入了一个贷款群聊,并填报了申请5万元贷款的资料。很快对方便称因其银行流水未达到申请贷款额度的两倍,无法贷款。正当汤某发愁怎么提升流水时,对方“贴心”地表示他们会帮汤某包装流水,即将汤某的银行卡包装成商户收款码,随后会有资金向汤某银行账户打款,汤某在收到钱后再转出至指定账户就可以了。
经常上网“冲浪”的汤某对此表示质疑,“这不就是网上经常刷到的跑分行为吗?”见汤某迟疑不决,对方又拉了两人进了群聊,一人自称是某贷款公司的代理律师,一人自称是北京某派出所的民警,两人都声称将监督此次转账过程。此时的汤某已经意识到其行为可能是在帮助上家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但一时贪心,在利益面前,仍选择“一意孤行”,抱着侥幸心理答应对方继续转账资金。
不久,汤某的银行卡就陆续收到了多笔共计5万元的资金,汤某按照对方的指示将收到的资金转出至不同的指定账户,没想到在转了十余笔资金后,其银行卡便被冻结了,对方还称是因为汤某操作太频繁被封控了,等第二天解封了让汤某继续转账。没想到等待汤某的却是公安机关的传唤。
4月10日,该案移送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只是想贷款,没想到如今被骗了还涉及了犯罪。”在接受检察官讯问时,汤某悔恨不已。“明知是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资金,提供资金账户,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方式协助上家转移资金,就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汤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向被害人退赔5000元。5月8日,上虞区检察院对汤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