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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在市域维度下,台州市检察机关要坚决执行最高检、浙江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坚定“中国式”立场,把牢“现代化”方向,结合地方实际,树牢“三大观念”,健全“四大机制”,提升“五大能力”,力争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市域实践的过硬成果。
以“三大观念”加强现代化履职。树牢“主动融入、服务大局”的发展观。加强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工作的系统性谋划,把“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贯通起来,有效提升对平安建设、营商环境、民生善治等工作的政治敏感度、履职贡献度。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打开履职视野,不仅要站在大局角度看检察,挖掘工作发力的结合点、履职办案的“附加值”,还要站在检察角度观大局,善于发现并参与治理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为台州奋进“三高三新”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树牢“时时争先、事事争先”的奋斗观。提振“实干争先”的底气、“敢为争先”的锐气,在“跳出台州看台州”中主动寻标对标,以“一流机制、一流队伍、一流业绩”的“三个一流”锻造品质台检。始终保持“不服输、不服气”的奋斗风骨,充盈“敢破敢立、敢闯敢试”的激情血性,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台州式硬气”拉长板、补短板,在积极进取中实现向上发展。树牢“全能储备、研究提炼”的学习观。持续增强知识储备,拓宽履职视野,既要在总体上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也要向“多面手”“全能型”发展,不断提升干警在各项职能领域内的专业水平。努力培养“善研究、会总结、重提炼”的工作习惯,特别是在案例培育上,要前瞻式思考、标准化培育,做好总结提炼的“深加工”;在理论研究上,要立足地区优势,深化实务研究、实证研究、实操研究的“小快灵”,有力发挥特色专长。
以“四大机制”紧跟现代化步伐。抓实一体履职机制。充分整合检察机关各层级、各要素,坚持纵向贯通有力、横向联动融合,在一体化运作、一盘棋协同中,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整体优势。纵向上,要健全依法跟进监督、接续监督机制,坚持重点工作一体设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上级院要成为下级院依法履职的坚强后盾。横向上,要对内打破职能壁垒、对外加强区域协作,有力推动方向聚焦、人员统筹、功能多跨的系统集成。抓严单元直管机制。积极构建全面高效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办案单元”直管模式,加强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对业务的直接管理,充分发挥检委会保障案件质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挖掘内生潜力,科学调配每个办案单元的优势资源,由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三书审查”,让“高质效”办案在“单元化”中实现“网罗式”保障。抓好实用实效机制。将实用性、实效性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坚决避免“为创新而创新”。如在数字检察上,要避免过度追求监督模型的“首创性”,把工作重心放在用好用活现有模型上,结合本土实际分析研判、迭代升级,以最简便可行的方式干出台州特色、提升监督效能。抓细辅助运行机制。结合新形势、新格局,全面优化与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相匹配的辅助运行机制,包括后勤保障机制、部门及人员考核机制、干部选人用人机制、记功表彰机制等,做实严管厚爱,做细激励保障,努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高水平的机制支撑。
以“五大能力”推动现代化发展。持续提升管理力。全力“抓班子”,重点提升领导班子掌舵定向、谋划决策、知人善任、拒腐防变的能力,依托政治轮训、素能培训、实践锻炼等淬炼高强本领、强化领导能力。全力“管队伍”,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制度管理、典型激励等,坚持“管理出效率、制度见规范”,在全面提升工作标杆中激发队伍整体活力。持续提升监督力。树牢“各项检察基本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观念,把强化检察履职的监督属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一以贯之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既要在整体上抓好考核指标提升、重点任务攻坚,也要放大特色优势,以现代化检察实践产出更多“台州成果”。持续提升执行力。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同上级决策部署、工作精神对标对表,大力加强政治执行力建设,确保决策意图“不走偏”。结合履职实际细化工作举措,聚焦全市检察机关2024-2027年工作规划,在全市两级院的上下贯通中,项目化抓实各项任务,确保决策意图“不走样”。持续提升外联力。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支持下大力开展专项监督,不断深化监检衔接,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畅通行刑衔接工作路径等。着力完善常态化联络代表委员制度,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大走访等活动,突出联络工作的规范性、覆盖性、精准性。持续提升创新力。精准把握创新内核、遵循创新规律,厘清创新工作背后的法理精神等,让各项创新符合检察实际、遵循司法规律。坚决注重创新实效,把创新的重点放在解决司法办案的深层次问题、融入中心大局的重难点工作上,以实质化创新走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市域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