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岱山讯 7月1日起,《岱山县残疾人水上客渡运过渡优惠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岱山籍重度残疾人在县内坐船可享受半价或免费优惠政策,海上出行成本将大幅下降。
在岱山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提案反映,“我县残疾人平等权利未得到充分实现,部分涉残、惠残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建议积极推进残疾人乘坐岛际客船等公共交通优惠与便利工作、及时出台我县残疾人水上公共交通优惠政策”。
得到这一线索后,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走访了县残联等单位,了解该县残疾人出行优惠等相关权益落实情况。同时,对各客运码头进行实地调查,发现燕窝山—衢山、长涂—竹屿等航线均未落实惠残政策,残疾人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据统计,岱山县目前共有持证残疾人8211人,其中重度残疾人3456人(占42.09%)。海岛居民日常出行主要依赖水上交通,为残疾人提供交通优惠服务,不仅能降低出行成本,也能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对此,岱山县检察院召开了水上交通领域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相关部门、政协委员、残疾人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此次听证,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有效落实和保障残疾人享受乘坐水上交通工具”这一焦点问题发表各自意见,最终达成共识。同时,岱山县检察院还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协调磋商会,共同推进残疾人乘坐岛际客船等水上交通优惠与便利工作,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在各方协调推动下,《岱山县残疾人水上客渡运过渡优惠实施方案》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岱山籍重度残疾人(残疾人证证号尾号为1或2的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在线下窗口购买船票,可享受县内航线来回半价、乡镇渡船航线来回免费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这是岱山县检察院继无障碍环境优化、残疾人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后的又一项“益心助残”工作,旨在支持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保护其合法权益。
下一步,岱山县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关注社会弱势群众需求,切实以公益诉讼检察等方式,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