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检察综合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高佳梨 发布日期:2024-08-10 10:32 新闻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今后,你们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管教,积极配合我们共同做好孩子的帮教工作。”近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现场法治教育,并向其制发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

2023年11月底,校外教培机构教师邹某教唆四名学生对另一名学生小向(化名)进行体罚,最后导致小向受伤,伤势达到轻伤二级程度。

今年4月,邹某故意伤害一案被移送至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同时禁止邹某在服刑完毕之日起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检察官,我们想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邹某赔偿我们的损失。”办案过程中,小向及其监护人向承办检察官表达了心中的诉求。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该诉讼请求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且案件具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定条件,决定支持起诉。

考虑到参与殴打的四名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而涉案教培机构也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文规定,承办检察官建议追加四名学生的监护人、涉案教培机构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积极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小向及其监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并联系该院护苗工作室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为小向提供免费的“一对一”心理咨询,对小向进行心理疏导。

尽管四名学生案发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已对其处以行政处罚,但该四名学生的行为偏差和监护人的监护缺位等问题仍就存在。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为了进一步压实监护人监护职责,让该四名学生正视问题、吸取教训、改正不良行为,今年7月24日,该院与区法院、区妇联协作配合,由区妇联知行妈妈家庭教育团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承办检察官和承办法官进行现场法治教育,并各自制发《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四名学生及其监护人开展全方位、针对性的教育指导和监护督促。

而对于办案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辖区内教培机构无证经营托管业务、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体罚管理学生等现象,该院坚持依法履职,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有效规范教培机构的经营办学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校外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