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送POS机的背后, 是“披着羊皮”的诈骗
作者:方 芳 陈薇薇 发布日期:2024-08-17 10:51 新闻来源:象山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象山讯 “我是银联客服中心的客服,现在可以免费更换低费率的新机,没有任何押金和手续费,新机激活后,老机押金退还,并送满200减100的加油卡。”在河南某写字楼内,自称是银联或POS机公司客服的说话声此起彼伏,十几个年轻人按照公司编好的话术向客户推销POS机。一年多时间,POS机激活费用高达270余万元,全部流入了诈骗团伙账户。

经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童某某为首的POS机诈骗案落下帷幕。部分被告人上诉后,近日,宁波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退还押金、低费率为诱饵推销POS机


赵先生是象山县一家超市老板,平时需要使用POS机提供支付服务。2023年2月,他接到一通电话:“现在免费更新低费率POS机,活动期间可以退还旧机押金,还有加油卡赠送,请问您需要吗?”

赵先生回想起来当初激活POS机时确实被扣了299元,一直没退回来。“工作人员”解释说之前的退款渠道被关闭了,现在免费发一台新的POS机,绑定银行卡使用一次便能退还被冻结的资金,送新机要预先支付快递费48元和激活费399元,但这两笔钱均会自动退回新机绑定的银行账户。赵先生听了以后,感觉这次活动很不错,于是添加“工作人员”微信订购,登记收件信息。

没过多久,赵先生收到了快递寄来的POS机,他支付了快递费,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绑定银行卡刷了一笔399元的激活费。“工作人员”便通过微信退回48元快递费,但却不见399元的激活费。追问下,赵先生被告知激活费是系统自动返还,且要延时到账,须使用POS机半年,每个月刷满5万元才能退还,旧机押金退款也需要7个工作日办理。

“说好的0.38%的费率,用下来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赵先生愤然道,要说法的时候一会客服、一会售后,还有VIP微信群,用各种理由搪塞,就是没有退钱,后来“工作人员”索性玩起了“失踪”,不回复消息,也不接语音电话,问题根本没法解决。

一气之下,赵先生报了警,一个以激活POS机扣费为名的诈骗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利用信息差将激活费收入囊中


2021年,童某某在河南成立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徐某某、沈某、杜某某、常某某等人,共同实施POS机诈骗。

“我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徐某某是公司财务、售后兼业务组长,沈某等三人都是业务组长,每组有10几个业务员。”童某某交代,这是公司的结构及分工,自己做过多种正规品牌POS机的二级代理,之前以地推为主,偶然的机会知道电销来钱快,便动起了歪心思。

童某某事先准备好POS机推销及售后话术,并提供大量被害人信息。同年10月,业务员冒充官方客服,通过拨号软件拨打电话进行推广,以免费赠送低费率POS机为噱头,用“退还旧POS机押金”“激活费用秒刷秒到账”等话术欺骗被害人,一步步诱导被害人支付激活费。若被害人问起激活费,业务员则谎称延时到账或以半年后自动退还、刷够流水等理由搪塞,直至他们忘记。

“一开始说的加油卡实际上是抵扣优惠,低费率指扫码费率,并不是刷卡费率,也根本没有退还旧机押金这回事,这么说是为了吸引客户使用我们推销的POS机,后面收取48元快递费,一方面可以减少POS机的成本损失,另一方面,客户会更容易掉进激活399元的陷阱。” 徐某某、沈某等人均承认,公司靠激活费营利,编造退还旧机押金等话术骗取客户信任是诈骗行为,但因为能挣到钱且工作还不累,就一直干着。

其实,所谓的激活费是POS机支付公司的系统接入费,只有绑定银行卡完成首刷,才能使用POS机。POS机支付公司要求代理商明确告知商户,收取接入费实行自愿原则,以签约服务费形式收取,不退还商户。而童某某及其公司却利用这一信息差,向商户隐瞒激活POS机要扣费的实际情况,大力推销骗取激活费。商户的激活费转入POS机支付公司账户,该公司扣除一定手续费后,其余再转入童某某公司账户。


固定客观性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不少被害人因为激活费迟迟未返还,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但因金额小且POS机能正常使用,大多数便没有报案。正因如此,童某某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疯狂诈骗,涉案金额达270余万元,被害人达7000余人。

该案呈现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众多,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涉案金额小但笔数多等特点,且涉案人员参与诈骗的时间长短均不一致,这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带来了很大挑战。2023年3月,象山县检察院受公安机关邀请依法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重点从涉案人员入职时间、主观有无非法占有故意、微信账单电子数据固定等方面引导侦查取证。

2023年6月至11月,公安机关将该批案件拆分成9个先后移送象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主犯童某某等3人涉嫌诈骗案时,辩护律师提出童某某等人推销出POS机后存在退款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犯罪,后续未退款行为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对此,检察机关制发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核实涉案POS机实际激活与先行垫付数量、POS机退款数量,明确全案以及各业务组长、业务员的诈骗金额等。

经审查,针对连续使用POS机满半年且达到一定流水的客户,童某某公司仅退款几十台,POS机支付公司因投诉先行赔付近千台,退款金额占涉案POS机激活总费用的小部分,其中含有大量因投诉、报警等原因才不得不退款的情况,童某某等人的行为实质是以非法占有激活费为目的,从而骗取被害人钱款。结合客观性证据,认定童某某、徐某某返还激活费不构成诈骗的辩解不成立。

2024年1月开始,象山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先后将童某某、徐某某等41名犯罪嫌疑人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述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3000元至20万元不等。

据了解,全国多地出现了以低费率、退押金、免激活费等为名的电销POS机诈骗案件,实际操作中套路满满,受害人数亦日渐增多,但因个人损失不大,报警人数寥寥无几,因此POS机诈骗团伙通常是诈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才会被公安机关侦破。检察官提醒POS机品牌支付机构应当重点关注此类消息,强化下级代理商管理,避免出现打着正规旗号干着犯法勾当的案事件,同时要及时告知POS机用户,不要轻信所谓的POS机推销电话,以防上当受骗。对于POS机用户来说,应当慎重核实来电是否为POS机正规支付机构,必要时可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确认,不轻易使用来源不明的POS机设备,如果不幸跳入“低费率陷阱”,保留好证据后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