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瑞安讯 “赔偿金调解了将近一年都没拿到,现在有了这份判决,我就安心了,谢谢你们!”7月29日下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感谢。
赵梅(化名)是一名现役军人的母亲。2023年8月16日晚,赵梅在归家途中被王鹏(化名)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造成身体骨骼、脏器多处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鹏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赵梅先后两次住院接受治疗,仅医疗费就花费了数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梅构成多处伤残等级。王鹏及车辆的保险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对误工费、伤残等级赔偿等争论不休,导致后续赔偿迟迟没能到位。
2024年5月初,现役军人即赵梅的儿子向杭州军事检察院反映相关情况,该院掌握情况后,依据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将线索移送浙江省检察院。5月底,浙江省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瑞安市检察院,由军地检察机关开展合作。瑞安市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及保险公司理赔员了解具体案情。在组织调解无果后,2024年6月7日,赵梅及其家属向瑞安市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并向瑞安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瑞安市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认为,赵梅受到损害后,尚未获得合理赔偿,其前期治疗、后期康复等花费较大,经济损失较为严重,且赵梅系现役军人亲属,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军地检察机关理应为其纾困解难。于是,在正式受理案件后,瑞安市检察院向瑞安市法院建议启动快办程序。7月5日,瑞安市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共同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2024年7月9日,瑞安市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瑞安市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派员到庭支持起诉,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同年7月29日,瑞安市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赵梅相应损失。
近日,以该案的办理为契机,瑞安市检察院还与市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权益保护的意见》,围绕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人身、财产、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保护作出系列要求,深化基层军地协作,为营造尊崇军人浓厚氛围、助力创建双拥模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