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为获取“扶贫款”,一女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刑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当“反诈中心来电”第三次在屏幕上闪烁,周云(化名)毫不犹豫地再次挂断。她迅速点开那个熟悉的“中国扶贫基金会”APP,在“周云扶贫资金对接小组”里,“王主任”的最新指令赫然在目:“不要理会派出所,先去银行取款。”为了领取所谓的“保密扶贫款”,周云选择踏入犯罪深渊。2025年12月15日,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周云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24年11月,50岁的网约车司机周云接到自称“中国扶贫基金组”工作人员刘某的电话,对方声称可提供兼职机会,并宣称符合条件者可获得高达128万元的“扶贫专项资金”。经济拮据的周云心动后,按指示下载了假冒的“中国扶贫基金会”APP,并被拉入专门设立的对接群,群内“审核主任”王老师、“放款主任”张老师等角色一应俱全。国字头的APP再加上“扶贫”的公益性质,所谓的审核放款流程中自己不用出一分钱,周云不禁开始期待这笔“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殊不知,这正是诈骗人员精心设计的“陷阱”。
在骗取周云的银行卡信息后,诈骗人员以发放生活补贴为名,给周云不断支付小额“签到红包”。尝到甜头后,周云领取“扶贫款”的心更加急切了。
2025年11月9日,诈骗人员将从被害人黄文文(化名)处诈骗的资金9.8万元转入周云账户,以“包装流水便于发放扶贫款”及“国家机密”为由,指令其不必理会公安电话,立即取现。为掩盖资金来源,在“审核主任”指导下,周云伪造了与“黄文文”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手写借条,虚构“朋友还款”情节以欺骗银行工作人员。
为分散资金流向、加大追踪难度,她辗转四家不同的银行进行取现与转账操作,有计划地规避大额交易监控。在意识到资金“来路不正”且警方多次来电核查的情况下,周云不仅隐瞒事实、拒不如实说明,反而继续配合指令,将9.8万元赃款全数转至指定账户,并因此非法获利500元“好处费”。2025年11月12日,周云被警方传唤到案,交代了犯罪经过。
2025年11月26日,案件被移送至鄞州区检察院福明检察室审查起诉。经过穿透式审查,检察官聚焦周云主观上对款项系犯罪所得具有明确认知,客观上积极实施伪造证据、跨行取现转账等一系列主动配合等核心特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周云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鄞州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表示,在该起案件中,诈骗人员利用群众对扶贫政策的信任,虚构“国家扶贫基金”这一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名目实施诈骗,诱使部分群众步入陷阱。周云的遭遇始于被骗,但其后续行为已构成独立的故意犯罪。她并非盲目听从,而是选择了伪造证据、跨机构操作、收取报酬并规避警方调查,主动为转移犯罪所得提供协助。
承办检察官说,国家扶贫政策绝不会要求群众通过私人账户进行非正常资金操作或伪造凭证。任何以“保密”、“测试流水”为名,要求提供账户协助转账、取现并承诺回报的活动,极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察觉可能涉及犯罪资金,务必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切勿心存侥幸,否则将从“受害人”沦为“被告人”,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