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草莓一定有个好收成
作者:陈 曦 刘婷婷 发布日期:2025-02-07 14:19 新闻来源: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金华讯 “在我买到劣苗却种不出草莓果,生活最困难的时候,是检察官帮助我拿到赔偿款。”近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塘雅镇,回访因买到劣苗而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果农方某。看到检察官来访,喜笑颜开的方某邀请检察官走进他种植草莓的大棚里瞧一瞧。他介绍说,今年草莓的长势很好,一定能有个好收成。

2024年2月,金东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了三名来访群众,方某就是其中一个。他们三人反映,2018年向王某购买了“红颜”草莓苗进行种植,但因种苗存在质量问题,草莓苗播种后既不开花也不结果,导致当年颗粒无收,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解也没能成功。方某等三人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赔偿三人损失共计4.8万余元。但因种种原因,赔偿款一直未能执行到位,三人又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收到案件线索后,金东区院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法院已对王某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但因该房产属于集体土地,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不宜处置。同时,被执行人王某患有严重疾病、生活困难,履行能力十分有限。

考虑到矛盾纠纷持续已长达六年,为了实质性解决果农受偿问题,金东区院充分发挥上下一体优势,在市检察院牵头下,会同市信访局、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接访。针对双方矛盾纠纷,金华市院检察长钟瑞友现场深入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平息怨气;并主动与法院沟通,召集村干部、被执行人亲属等进行协商,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经过大量努力,赔偿款现已全部履行完毕。检察机关也依法给予三人司法救助,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

为全方位做好果苗销售市场规范化管理,金东区院针对本案中反映出的辖区种苗育繁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联合区法院共同向区农业农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法“双建议”,建议加快种业基地建设,引导种业产业整合,规范种苗销售市场。在此基础上,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种业安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提升种业执法监管和司法保护水平,共同助力辖区种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该区多部门已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接省市农科院在澧浦苗木市场设立种苗销售专区。

“现在我们买草莓苗有保障了,不怕再买到劣苗了!”老方感叹道。抬头望向大棚里生机勃勃的草莓,他的眼里满是丰收的憧憬和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