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有了“法治管家”

——德清“林长+检察长”联动破题保护古树

作者:韩 琴 张妍妍 发布日期:2025-03-12 16:13 新闻来源:德清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德清讯 在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一株树龄达315年的国家二级保护古树——樟树,历经三个世纪风雨,却于2024年6月发现部分枝干存在白蚁活动迹象。经相关部门核查,其树干内部已出现白蚁侵蚀痕迹,保护刻不容缓。

2024年6月,德清县人大代表林祥云在履职巡查中发现该古树异常后,立即通过阜溪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内的“共联检察”工作室向县检察院提交了线索。次日,县检察院即邀请林祥云代表开展联合勘查,并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步启动“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经对全县登记在册的109株二级以上古树名木全面排查,发现县域内樟树、银杏、圆柏等古树存在树木空洞、根系水泥硬化、树周堆放易燃物等共性问题20余处。针对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属地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3件,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德清县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协作机制,构建线索双向移送、专业勘验协同、整改效果评估等全流程闭环。整改过程中,检察机关联合林业专家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确保13处问题全部销号。如今,古树周围种植上了矮绿篱,树冠投影范围内也增设了保护标识。

今年正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深化治理成效,德清县检察院持续深化“名山·湿地”生态保护品牌,组织检察官与当地乡贤共同开展古树保护宣讲活动。在莫干山镇、阜溪街道、武康街道等镇(街)“共联检察”工作室,检察官结合古樟树修复案例,向村民讲解《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法规,累计发放普法手册800余份。

惊蛰时节,检察人员回访时发现,曾被白蚁侵蚀的古樟树已重现生机,新生的枝叶在微风中舒展,与阜溪街道的绿水青山融为一体。这场由“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实践,正为德清县“全域美丽”建设注入法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