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线索”到“清零” 全力打击“交通碰瓷”型保险诈骗案件
作者:刘婷婷 陈 曦 发布日期:2025-03-20 15:05 新闻来源: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金华讯 犯罪分子以“交通碰瓷”为手段,实施保险诈骗,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保险公司和公众利益,2024年以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四大检察”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办理了一系列保险诈骗案件。

“老胡,我这里有个活,我征信不好,这辆二手奔驰我就挂在你名下,你找个大货车‘走一下’,其他的事你都不用管,事成之后分你一笔……”

张涛(化名)是老胡以前一起开车的同事,“走一下”就是让他帮忙伪造交通事故。不用负责还有钱能拿,老胡便答应了。

按照张涛指示,老胡开着挂在他名下的车,跟在一辆大货车后面,在一个红绿灯路口伪造“追尾”假象。随后,又一辆面包车“追尾”了他。这也是张涛的“安排”之一,据说这样赔偿更多。事故发生后,张涛给了老胡3000元好处费。

为了掩人耳目,张涛购买的二手豪车往往挂在他人名下,还找了二三十名“车手”,且经常更换事故地点,让车手到外地“出差”。

金东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接到省检察院下发线索后,经调取辖区保险公司理赔数据,构建数据分析模型,筛查发现交通“碰瓷”诈骗线索,发现多地可疑事故30余起。

这一起起“事故”的幕后推手正是张涛,他瞄准了豪华二手车市场价格较低、理赔金额较高的特点,以低首付购买“道具车”,高额投保后,故意制造车辆重损、全损事故,再向保险公司索赔,最终赚取理赔额与购置价的巨大差价。

省市区三级院上下联动,打通跨层级跨部门协作通道,针对二手车商、挂名车主、投保人、汽车修理厂人员,开展跨层级调查协调,查清事实真相。在省检察院牵头下,联合省、市金融监管局,市人保公司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实现数据互通互联,共同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等方面形成会议纪要。

目前,主犯张涛已移送法院起诉,车手老胡因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