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讯 3月19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省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检察院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实检察为民的必然要求,作为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新时代浙检铁军的有利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聚焦目标任务,突出检察特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确保学习教育在省检察院机关走深走实。要把学精神铸忠诚贯穿始终,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四学联动”等机制,原原本本学、贯通联系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查短板强党性贯穿始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精准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问题剖析思想认识、党性作风、能力素质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短板不足,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要把改作风治顽疾贯穿始终,坚持刀刃向内、发扬斗争精神,落实最高检巡视整改要求,结合省委部署的集中整治补短提升,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要把促实干践宗旨贯穿始终,坚持开门教育,强化服务群众工作,依托机关效能建设、浙检青年先锋队等载体平台推动党员干部实干担当,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以严实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取得高质量好效果。要压紧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督促各支部发挥好基本单元作用,通过抓本级带系统形成联动效应。要坚持简约务实,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学习教育正确有力、健康有序、取得实效。要抓好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同高质效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