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台州讯 3月20日,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对市检察院机关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杨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韧劲。市检察院机关要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定位,扎实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高站位落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清醒认识到,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直接关系法律监督质效,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必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检的“铁规矩”,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锚定目标、统筹发力,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工作任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好学习研讨,做到“学”在深处。要以“显微镜”式检视态度,抓好问题查摆,做到“查”在细处。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抓好整改整治,做到“改”在实处。
会议强调,要压实责任、精心组织,高标准推动学习教育见行见效。坚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拧紧责任链条。要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教育引导。要把开展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高质效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抓好统筹兼顾,确保学习教育抓紧抓好、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