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女主播欢心 “榜一大哥”变盗贼
作者:俞清文 发布日期:2025-03-04 15:12 新闻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我从五六年前就开始有打赏主播的习惯,这几年平时每个月要打赏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为了维持榜一大哥的“土豪”形象,沉迷直播打赏的小胡(化名)铤而走险接连盗窃,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为打赏主播引发的盗窃案件。

小胡原本家境殷实,他在海曙区内一家工厂担任物料调度员一职。闲暇时,小胡喜欢拿出手机与直播间主播进行互动。在一声声“哥哥”的甜蜜包围下,小胡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逐渐迷失了自我。为讨主播欢心,他一次又一次往直播平台充钱并赠送“飞艇”“城堡”等豪华礼物,每个月都要花费几千元甚至几万元。

眼见小胡已然到了魂不守舍、废寝忘食的地步,家人实在看不下去,便限制了小胡的消费。然而,此时的他已经深陷于虚拟世界之中。为了继续维持打赏消费,他竟打起了合作工厂金属铜料的主意。

2024年5月的一天,小胡在为合作工厂运送物料期间,趁人不备,将工厂中的铜料运到厂外,然后转手卖到周边的废品站,销赃得款1万余元。一次得逞之后,小胡胆子愈发大了起来,此后频频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盗窃该工厂铜料,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后实施盗窃行为40余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所得赃款均投入直播间用于充值、打赏主播。

小胡的行为终究难逃法网。年底合作工厂清点库存时,工作人员发现库存物料存在巨大出入,大量铜料去向不明,当即选择报警。民警经过侦查,发现经常到工厂运送物料的小胡存在重大作案嫌疑。眼见事情败露,小胡遂在家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退赔受害单位损失。

海曙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小胡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向海曙区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盗窃罪依法对小胡判处刑罚。

检察官提醒:打赏送礼,量力而行。直播间的世界固然精彩,但是靠打赏满足自身缥缈的满足感,靠盗窃支撑空洞的体面人设终究是自食苦果。网民需要提高法律意识,理性对待网络消费,避免深陷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