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司法+社会”模式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检察官,现在我会陪她写作业,带她去游乐场玩,听她讲心事,这才是一个家该有的样子,我再也不是那个会打骂小孩的妈妈了。”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李某(化名)含泪讲述了自己的转变。一年前,这位母亲因暴力管教女儿宁宁(化名)陷入监护困境,如今,在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的协同干预下,母女二人重拾亲情,宁宁更以优异的成绩跃居班级前列。
家暴线索触发“一键响应” 司法介入筑牢安全防线
2024年3月,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行街道妇儿驿站法治副站长职责时,接到一条依托“强制报告制度”提供的线索:10岁女童宁宁长期遭受母亲李某暴力管教。经调查发现,李某因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压力过大,常以辱骂、冻饿甚至殴打等方式“管教”孩子。鄞州区检察院立即召集辖区派出所、街道妇联、法院、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处置方案,并与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了工作小组,一场多方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就此展开。
案情升级发生在一日后——社区和学校紧急报告,李某用木椅砸伤宁宁致其眼部肿胀送医。检察官认为,当务之急是保障宁宁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立即对女童母亲作出家暴训诫,宁宁生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申请鄞州区检察院对此支持起诉。检察院支持起诉后,法院开具人身保护令,禁止李某以任何方式伤害、威胁宁宁,限制李某与宁宁接触,期间宁宁由生父照护,时限6个月,作为是否撤销母亲监护权的考察期。
“刚柔并济”精准干预科学修复家庭关系
“暴力非教育,创伤需疗愈。”检察官指出,此案的关键不仅在于隔离危险,更需从根源上纠偏家庭教育方式,修复亲子关系。依托《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机关联合妇联为李某定制“监护能力提升计划”,通过家长课堂强化其法律意识,明确暴力管教的违法后果。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李某开展30余次情绪管理辅导,帮助其正视教育焦虑;同时为宁宁提供创伤后心理干预,逐步消除其恐惧、自卑情绪。工作组还会通过每月家访、定期亲子座谈会等方式评估进展。李某从最初抵触到主动反思:“过去以为打骂是为她好,现在才懂耐心陪伴更重要。”
2024年9月,李某经多方评估合格后,将宁宁重新接回抚养,母女俩相处融洽。更令人欣慰的是,在今年的考试中,宁宁成绩跃居班级前列。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护航成长晴空
据悉,鄞州区检察院于2024年初试点开展妇儿驿站法治副站长工作,探索由检察官担任社区妇儿驿站法治副站长,检察官下沉社区,联合妇联、学校等构建线索发现、快速处置、长效跟进的闭环体系,截至目前,已收集线索20余条,协同处置突发事件10余起。同时,鄞州区检察院还和相关职能部门创建涉未权利保护一键响应机制,制定《涉未权利保护责任清单》,并通过联络员对接、数据信息互通等机制,对发现的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控辍保学等线索,通过一键响应机制通知职能部门处置,确保未成年人保护“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应”。
“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法律问题。”鄞州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司法+社会”协同模式,扩大法治副站长覆盖面,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社区常态化服务,让更多家庭走出“教育焦虑”的阴影。
宁宁的案例证明,法律的刚性约束与社会的温情帮扶相结合,不仅能挽救一个孩子,更能重塑一个家庭。这或许正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层价值——用法治之光驱散阴霾,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下一步,鄞州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深化“司法+社会”协同模式,以法治之力为未成年人撑起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