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现在想想为了一口气,让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被列入失信人员,真的太不值了。”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到被执行人陈某的电话,陈某在电话里表示自己已将执行标的履行完毕。
2024年底,海曙区检察院运用自主研发的“涉取保候审保证金民事终本案件执行监督模型”进行常态化排查时,发现一条异常线索:被执行人陈某因刑事案件尚有取保候审保证金5000元未发还,退赔被害人后仍有2000元可供执行。经深入核查,检察官发现陈某所涉民事执行案件标的仅3000余元,却自2019年判决后一直未履行。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笔小额执行款拖延五年之久?为查明真相,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迅速行动,通过调阅卷宗、查询财产情况、走访当事人等方式展开全面调查。原来早在2019年,陈某与宁波海曙某商行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但因与商行老板的个人矛盾,陈某心存芥蒂,不仅在审理时故意缺席,还对判决拒不履行。即便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消费,他仍顶着生活不便,执意不履行义务。
面对这一情况,海曙区检察院检察官经研判认为,该案具备执行完毕的可能性。检察官多次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对陈某释法说理,耐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主动履行带来的积极影响。最终,陈某被检察官的真诚和专业所打动,于2025年3月将执行标的履行完毕,并表示:“早该放下成见,积极解决问题。”
近年来,海曙区检察院坚持以数字赋能推动民事执行监督,通过“涉取保候审保证金民事终本案件执行监督模型”高效挖掘可执行线索,切实提升执行监督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自该模型应用以来,已成功推动10余件终本执行案件继续履行,其先进经验不仅在全市推广,更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目前已被省外多家基层检察院借鉴应用。
下一步,海曙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数字检察建设,聚焦小额案件,加强财产调查和释法说理力度,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推动执行难题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