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发布日期:2025-04-22 08:41 新闻来源: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讯 4月21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采取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方式,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主持读书班专题研讨会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并讲话。院领导胡东林、胡梅奎、孙颖、过孟超、程曙明作交流发言。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俞忠勤一行到会巡听指导。

林贻影指出,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意义重大。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总体战,更加注重把学习教育作为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的自觉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本质是党性问题、核心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更加注重把学习教育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持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要深刻认识党的作风决定党和国家事业成败,更加注重把学习教育作为更好服务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力保证,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浙检铁军。

林贻影强调,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开展学习教育必须坚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统筹做好“学、查、改、促”四篇文章。要聚焦凝心铸魂抓学习,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落实“四学联动”机制,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精髓要义,深刻领悟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聚焦标本兼治严查改,以改革的精神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查摆整改一批中央和省委关心、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视整改检察环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履职不规范等问题,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要聚焦实绩实效促实干,紧紧围绕省委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等决策部署,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力开展“争当六干先锋、争建模范机关”行动,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林贻影要求,要突出求真务实,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坚持开门搞教育,运用好“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枫桥式检察室”一线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多为群众想办法、谋利益。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不搞繁琐哲学、层层加码,确保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坚持“严”的基调、体现“实”的要求。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对照全省检察长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梳理落实情况,查摆短板不足,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强化指导,推动各项工作往前赶、上台阶,不断放大学习教育的成果实效。

其他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二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以及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后,俞忠勤一行还对省检察院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了调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