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纪实
2024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相关决策部署,紧扣省委加快建设创新浙江部署要求,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方位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效果。
一、纲举目张抓好综合履职改革,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深化“一案四查”机制,推动综合保护。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在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中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监督线索,优化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力量配置,切实强化综合司法保护。在省级层面率先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指引》,为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展监督办案提供有效指引,获最高检全文转发推广。2024年全省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516件,案件数量名列全国前茅,通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一揽子解决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诉求。在办理侵犯“西湖龙井”“安吉白茶”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件中,同步实施“刑事追责+公益诉讼保护”,对侵犯商标权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对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通过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支持相关协会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完善地理标志的使用和市场监管,联合多方力量协同保护,惠及专业合作社310余家、农户2.2万余户。
深化“追赃挽损”机制,推动高效保护。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释法说理,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侵权人积极赔偿,2024年以来共帮助423家受害企业获赔2.1亿余元,其中单笔金额最高达4000万元。对于未达成赔偿和解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协同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全面落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帮助权利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13件,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检察机关通过诉前促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效帮助权利人挽回损失,成效显著,相关工作获评第二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在2024年最高检“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作专题介绍。
深化“行刑衔接”机制,推动系统保护。依托跨部门、跨层级“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立案和撤案决定信息向检察机关同步发送,以及检察意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提出及反馈等环节的线上协同,以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助力提供行刑衔接效率。2024年以来全省依法推动刑事立案239人、撤案57人,防范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对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认为应当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的,移交行政执法机关处理197件,有效消除不刑不罚、监管虚化“真空地带”。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专利骗补骗税违法犯罪,推动刑事立案6人,追回财政补助资金580余万元。
深化“综合服务”机制,推动长效保护。全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入驻各地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上线运行“知产检察e站”,畅通快速维权“绿色通道”,累计办理各类服务事项4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超过90%。省检察院联合沪苏皖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先后签订《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商业秘密保护若干意见》,联合法院、公安机关签订《关于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司法保护的协议》等文件,高水平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今年以来,已向江苏等省检察机关移送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线索60余条,对于因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依法跨区域移送至当地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嘉善县检察院在办理江苏省徐州市某网络科技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中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检察意见书》送达至江苏省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并积极沟通解决双方在刑事证据转化、涉案赃款移送、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问题,确保跨区域行政处罚得到落实。
二、企呼检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商业秘密是企业创新的结晶,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对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等具有重要意义,事关企业核心竞争力,乃至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需求也日益迫切。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7件13人,受理审查起诉21件40人,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三成以上。省检察院强化对下指导,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实行备案制度,准确把握方向,协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全省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助力解决专业技术问题。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加强对商业秘密案件办理中重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会商,进一步统一司法认识、统一证据认定规则、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合力提升办案质效。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专项打击治理行动”,采取优化线索排查途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统一办案标准尺度、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升追赃挽损成效等措施,聚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商业秘密保护需求旺盛的地区,检察机关加大力量投入,联合相关部门强化协同保护。杭州检察机关构建商业秘密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体系,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行政+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高校合作,成功办理一批涉机器人技术、光伏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等创新科技类案件,刑事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有力保护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合法权益。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开展法治宣讲、提示风险,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提高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相关做法获评第二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典型案例。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高新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帮助权利人一次性获得3000万元赔偿,并推动双方设立过渡期,允许侵权人完成已有订单并向权利人按销售额比例支付许可费,有效帮助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侵权方平稳退出侵权业务领域,实现案结事了企兴人和。宁波检察机关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将专业司法服务嵌入企业发展链条,建立内外联动涉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加强行刑衔接、建立信用惩戒制度等凝聚商业秘密保护合力,获《检察日报》整版报道。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为境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案,有效打击境外人员披着“商业咨询”外衣针对我国新能源领军企业的商业间谍犯罪活动,该案获评今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嘉兴检察机关启动商业秘密保护政企直通车,与市场监管、公安、法院、国家高新区等联手,以精准服务、联合维权、示范创建为抓手,为企业提供从预防、保护到维权的全程护航,并联合召开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推进会,以“多方参与、协调联动”为核心,强化法律监督,形成刑事、行政、民事全方位全链条保护机制。
三、以法为剑深化恶意诉讼惩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段时间以来,不法分子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恶意起诉他人,假借知识产权维权之名非法敛财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最高检部署,持续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加大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力度,监督纠正相关民事裁判,依法移送犯罪线索,推动以诈骗、虚假诉讼、伪造公司印章等罪名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推动刑事立案48人,监督纠正民事案件141件,法院已改判121件,协同省版权局撤销错误版权登记55件。
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对辖区内酒店被诉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批量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伪造著作权权属材料进行虚假诉讼。在省检察院统筹下,全省检察机关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抗诉28件,22件已获法院再审改判,4件已裁定再审。在纠正错误民事裁判的同时,深挖背后隐藏的刑事犯罪,将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名被告人因虚假诉讼、伪造公司印章等罪名被分别判处刑罚,其中主犯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案件办结后,省检察院指导柯桥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入研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国内知名高校专家学者就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