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支持起诉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作者:樊玮璟 发布日期:2025-04-08 14:56 新闻来源: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衢州讯 “谢谢检察官、谢谢法官、谢谢律师,是你们让我这个案子能尽快结束,解决了我一大心事,现在终于可以安心地去工作了。”近日,在多方努力下,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王某获赔14万余元。 

2024年1月的一天,郑某驾驶姜某所有的小轿车与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事故发生当天,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王某胫骨骨折、血友病。此后,王某支出医疗费15万余元。双方对医疗费赔付问题产生分歧,特别是血友病治疗费用部分分歧巨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因王某系残疾人行动不便,在多次与对方沟通无效后打算起诉。区残联根据同柯城区检察院会签的“调诉援”机制,将前述线索移送该院,希望能通过申请支持起诉解决王某诉讼维权的困难。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向区残联了解王某的生活工作情况,认为王某系残疾人且身患血友病,其人身权利遭受侵害,自身取证诉讼能力不足,符合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柯城区检察院遂立案受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走访医院、医保局、鉴定机构等单位,了解王某治疗及用药情况、血友病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以及王某后续的鉴定问题后,认为交通事故与王某血友病发具有因果关系,郑某具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郑某、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2025年1月15日,柯城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为从根本上化解各方矛盾,检察机关与法院积极协作,开展大量细致沟通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姜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法律不应只是冰冷的条文,更应是弱势群体的‘保护盾’。”柯城区检察院积极践行“枫桥经验”,通过走访调查、支持起诉、推动调解结案,全流程做实支持起诉案件。下一步,该院还将继续加强同法院、司法局、残联等单位的联系,做好对残疾人司法救济,做实检察为民,保障当事人平等行使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