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问题少年到公益志愿者,17岁的他重获新生
作者:杨晓伟 王延鑫 发布日期:2025-05-10 09:30 新闻来源: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嘉兴讯 4月30日,在嘉兴市南湖区一所乡镇中学的报告厅里,近200名初一学生坐在座位上等待即将开始的法治课,17岁的少年乐乐(化名)身上穿着志愿者红色背心,在人群中显得很特别,只见他手里拿着一摞法治宣传资料,麻利地向学生们挨个分发,为即将开始的法治课帮忙准备着。对于乐乐来说,这不是他第一次参加公益活动,已经驾轻就熟。

“他的进步很大,不久前我们给他发放了涉未公益诉讼观察员的聘书,这次又吸纳他为志愿者,对他的表现表示肯定。”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钱晓磊看着乐乐,嘴角露出了笑容。

从问题少年到公益志愿者,乐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大转弯。

2023年,当时读初三的乐乐在参加中考后,因为学习成绩不理想,又贪图玩乐,没有选择继续读书,和一帮朋友混迹社会。2024年1月,在一起盗窃案中,乐乐负责望风,同伴则破门而入一家手机店,偷走了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除此之外,乐乐还帮助他人窝藏偷来的香烟并代为销售。案发后,乐乐因为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南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偷完东西的时候,害怕极了,走在路上看谁都像是来抓我的警察,有一次迎面走来一个陌生人,我吓得转身就跑。”说起这些不堪回首的经历,乐乐又怕又悔。

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考虑到乐乐属于初犯,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符合从宽处理的条件,2024年10月,决定对乐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但从轻发落不意味着对孩子的未来听之任之。”检察官委托社工对乐乐的家庭情况做了社会调查,对乐乐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

“父母长期疏于管教,家庭教育方式主要以打骂、说教为主,对乐乐的内心需求关注过少,亲子间缺乏有效沟通。同时乐乐的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思想比较幼稚,在知道盗窃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兄弟义气’,依然选择加入犯罪团体。”找到了“症结”所在,检察官联合社工,为乐乐量身定制了6个月的个性化帮教方案,设置了针对性的帮教内容,去推动乐乐转变思想,改变行为,重回正轨。

考虑到乐乐性格内向,案发后亲子之间关系更加紧张、双方直接沟通困难的情况,帮教社工采取柔性沟通、侧面迂回的方式,引导乐乐从自身找原因,理解父母的认知局限。同时,积极和乐乐父母沟通,讲述青春期孩子的特点,引导家长多和乐乐交流,缓解、改善乐乐和父母之间的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对于乐乐交友择友不慎、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社工老师为他制定了6次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要求定期打卡汇报,引导乐乐重新审视自己的“朋友圈”,树立正确的交友观,帮助乐乐逐渐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主动与不良朋友划清界限。

“我们还给他安排了一些社会活动,让孩子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感受到自我的价值,促进孩子的转变和成长。”帮教社工戴丽云介绍,帮教中她们为乐乐安排了社区图书馆布置、世界儿童日反暴力宣传以及担任流动儿童游园会志愿者等公益活动,让乐乐接触不同的人群,提升社会责任感。

检察院和社工的用心帮教,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在法律学习中获得了满分的成绩,公益活动的‘规定动作’完成后,他还主动提出增加1次公益活动。”戴丽云笑着说。

不仅如此,在法律知识学习的过程中,乐乐的是非观念渐渐明晰起来。

去年7月,在学习中得知给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属于禁止行为时,乐乐主动向检察官提供了这方面的线索,检察院立案调查后,就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治理问题,向职能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辖区内推动了一场专项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今年4月15日,因为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乐乐被免于起诉。当天,为了增加乐乐的社会责任感,鼓励他继续向好的方向转变,检察官给乐乐颁发了涉未公益诉讼观察员的聘书,兴奋的乐乐转眼就迫不及待地发了条朋友圈“炫耀”起来。

“他很重视和珍惜这份荣誉,这次又以志愿者身份参与校园普法服务,也是他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一个很好的机会。”钱晓磊说。

“现在我有了新工作、新朋友,没有再和之前‘社会上’的朋友来往,心里没有了害怕,收入和生活状态我都很满意。”目前,乐乐在一家奶茶店工作,会认真攒钱,会主动参与家庭事务,还懂得了体谅父母。乐乐的父母打心眼里高兴,给检察官送来的感谢信中专门提到了乐乐的变化。

对于未来,乐乐也有自己的规划,打算攒钱开一家水果店或者做点小生意,目前正在为此而努力。

“我现在对生活充满信心和期待。”这个少年认真地说。


4月30日,乐乐(化名)在学校的法治课中担任志愿者为大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