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领“病困补助金”,她沦为洗钱“帮凶”
作者:梅子衿 发布日期:2025-05-20 09:27 新闻来源: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一场打着“补助”旗号的骗局,让七旬老人杨某的命运发生转折。近日,经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该案揭露的电信诈骗团伙瞄准病困老年群体,利用“补助”名义实施犯罪的新型作案手法,值得社会关注。

年近七旬的杨某原本应该过着正常的晚年生活,然而2024年10月其被医院确诊罹患乳腺癌,令本就拮据的家庭陷入困境。在治疗过程中,杨某在微信群里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病困补助项目的链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通过链接下载了App,加入了某病困补助项目的群并在群里提交了补助金申请。殊不知,这个所谓的补助群早已成为诈骗分子的“狩猎场”。

很快,一个自称“刘老师”的人便主动找上了她,谎称“申领补助金需协助转移一定数额的资金”,并承诺每完成一笔转账可额外获得300元报酬。

尽管意识到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活动,但为了顺利拿到“补助金”,杨某仍按照刘老师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对方。不久,杨某就收到了第一笔转账。她按刘老师事先传授的“话术”,向银行谎称“问亲戚借钱治病”取现,扣除报酬后将余款转入指定账户。5天内,她先后协助转移诈骗赃款26万元,非法获利1900元。当杨某试图索要“补助金”时,却发现对方已经失联,老人方才醒悟自己沦为了犯罪链条中的“资金中转站”。

到案后,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三门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明知资金来源非法仍持续提供转账帮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月17日,经三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杨某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此类案件绝非孤例。”该案承办检察官指出,近年来,电信诈骗团伙逐渐将目标转向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利用子女普遍不在身边、政策信息闭塞等客观因素,以及急于用钱的心理特征,以“政策补贴”为幌子诱导其提供账户转移赃款。犯罪分子甚至编造“话术模板”,教唆老年人以“治病借款”等理由应对银行核查,隐蔽性极强。

检察官强调,国家资金补贴、政策扶持等项目均通过官方渠道开放申领,凡要求“私下转账”“协助资金操作”的均为诈骗。老年群体需警惕“高额回报”“快速申领”等话术,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出借银行卡、身份证、支付宝等个人信息。若察觉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公安机关反映,避免因侥幸心理沦为犯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