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浦江讯 初夏时节,通济桥水库碧波荡漾,远处山峦连绵起伏、水草丰茂,在蓝天白云映衬下,勾勒出一幅壮丽的自然画卷。
“马上就要汛期了,还好把湖边的垃圾处理掉了,不然水一涨就麻烦了……”近日,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公安局、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县人大代表李训道共同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面对通济湖的变化,李训道松了一口气。
通济桥水库,位于浦江县西侧,浦阳江上游,是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是全县城乡居民的“大水缸”。今年3月,随着通济桥水库水位下降,形成的大片草地与新疆阿勒泰风光相似,被誉为江南“小阿勒泰”,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打卡,但部分游客在水源保护区内露营、烧烤以及垂钓、驾驶机动车辆、非法捕捞等,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
“今年4月,我们接到河湖长办公室提供的线索后,对通济桥水库周边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周边遗留大量生活垃圾,危害县域居民饮水安全。”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宁铭说,在取证固证后,借助“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与河湖长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会商研讨整改方案,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加强清理整治、水域巡查和普法宣传的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保护职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开展“三百人齐上阵 坚决守护饮用水安全”库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累计清理库区及周边垃圾8余吨,并在主要直通库区的道路设置车辆阻拦装置3处,推动通济桥水库生态修复。
“这项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紧紧依靠行政机关自身难以推动该流域公益损害的治理。”在该案办理中,检察官发现通济桥水库保护工作存在多部门职能交叉情形,为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该院将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最终推动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属地乡镇等行政单位形成通济桥水库水域监管合力,促进堵漏建制、标本兼治。
为加强后续跟进问效,该院还邀请河湖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以及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评估,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近年来,浦江县检察院联合河湖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就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情况通报等达成共识,加强协同联动、督促落实,共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16起,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0份,有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同向发力共护浦江“大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