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温岭讯 东海伏季休渔期即将到来,4月28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坞根镇人大代表、坞根镇农业发展办公室、温岭市海洋局城南执法队共同启动“检海行动”,通过“送法上养殖渔排+沉浸式模拟庭审+座谈”系列活动,推动禁渔法规深入人心,为海洋生态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法治声音直达渔船码头
在东门头码头集中停泊区,温岭市检察院松门检察室的检察官与人大代表、执法队员登上养殖渔排向渔民发放宣传手册,详细介绍渔业生产、海洋保护的法律知识,了解当地渔业生产经验现状,并为现场渔民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
渔排通常是指用于水产养殖的网箱或网池,用于养殖各种鱼类、贝类等水产品。东门头村地处沿海,与乐清西门隔海相望,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丰富的水资源为鲈鱼养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鲈鱼养殖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今年收成怎么样?”“这批鲈鱼一条都有三四斤重,已经被订啦。我现在把它们捞起来,下午就能送到杭州。我们村的鱼一年出口量能达500多吨,年产值超千万元。”渔民自豪地向检察官展示自己的鲈鱼。
人大代表郏林辉在码头现场展示禁用渔具“地笼网”,向围观的渔民详细讲解禁用渔具的特征和危害。“大家摸摸这个地笼网眼,比小拇指甲还小,一网下去连鱼苗都逃不掉!” “地笼网价格低廉,极易被废弃,变成海洋垃圾。而且,禁渔期使用它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检察官程勇明现场补充道。
渔民老李坦言,“我以为地笼网只是普通‘讨海工具’,拿来弄点小鱼小虾自己吃吃没事,没想到使用它会犯法!”
在一旁收拾海带的渔嫂陈菊香也表示:“虽然我认识的字不多,但检察官讲的案清清楚楚,我听得懂!”
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现在开庭!”在码头议事厅里,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模拟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人大代表、渔民、村干部扮演的“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在肃穆的庭审氛围中各司其职、全情投入。
“每捕捞一尾怀卵成鱼,相当于扼杀千万条未来成鱼!”
“地笼网对鱼类资源具有毁灭性破坏,在禁渔期是一种明令禁止的捕鱼行为。”
“原以为捕鱼贴补家用不犯法……”
“审判长”严肃认真,“公诉人”铿锵有力,“被告人”真心悔过……整个庭审过程环环相扣、严谨规范,真实还原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等环节。
在沉浸式体验中,坞根镇沿海村分管渔业的村干部、渔民代表们深刻认识到违法捕捞的法律后果,并表示回去之后会加大力度宣传禁渔法规。
共话生态保护与法律风险
模拟法庭后,“休渔期法律风险与生态保护·检察蓝对话渔民心”座谈随即展开。
检察官深入剖析“小船近海捕捞不算违法”“自用不销售就没事”等非法捕捞常见误区,用真实数据与典型案例揭示违法成本,面对渔民提出的”“误捕幼鱼如何处理”等实际问题,一一耐心解答。
“我们将继续以案件办理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禁渔护渔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率,为保障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地方水域生态平衡贡献力量。”松门检察室负责人程勇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