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脱管”到“专管”,检察建议激活校园资金监督“一池春水”
作者:梅子衿 叶轩冶 发布日期:2025-05-07 14:36 新闻来源:三门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三门讯 当校园里的朗朗书声与食堂的烟火气交织,谁能想到,一笔笔本该滋养祖国花朵的餐费,竟因监管漏洞被悄然挪用……近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校园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案时,敏锐察觉到案件背后的管理隐患,以检察建议为支点,撬动校园资金监管体系的深层变革,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笔校园资金的流向。

案件的起因藏在一张公私混同的银行卡里。三门县某高校为了结算便利,将用于师生充值款的账户设立在充值员张某某个人名下,导致公私资金界限模糊。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该卡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亲属间经济往来,甚至还挪用资金至个人账户赚取定期存款利息。更令人担忧的是,校方对食堂的监管存在漏洞,每个学期末仅对公款账户余额进行简单核对,缺乏对财务管理各环节的有效制约和平衡,为不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3月24日,三门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校园资金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从个案中挖出深层病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诸多问题,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从完善财务制度管理、落实内外联动监督、加强教职工普法宣传等方面督促其依法履职。

检察建议发出后,三门县教育局积极回应,迅速行动,通过“自查清单+专项检查”双管齐下,发现并整改学生餐费、食堂经营问题,整改率达100%,督促涉案学校开设食堂专用账户,配置专业会计和出纳人员,实行食堂财务单独核算。更值得一提的是,法治力量激活了社会监督的“一池春水”,县教育局通过开展“开学第一餐”百姓点检进校园活动、组织食品安全培训会、推进“食安智治”数据平台建设等,让师生、家长化身“监督员”,179万余条治理数据为校园资金安全织密“防护网”。截至目前,8个学生餐费问题、14个食堂经营管理漏洞已全部完成整改,230万元食堂改建资金已列入计划,“清廉食堂”正从办案现场走向民生实景。

4月16日,张某某挪用资金案宣判,考虑到张某某系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将挪用的资金全部退还,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从一案之“治”到一域之“制”,三门县检察院以法治思维破题,将个案办理转化为推动教育系统长治久安的制度实践。如今,“资金专管、食堂直营、阳光审计”已成为当地校园管理新常态,食堂窗口飘出的不仅是饭菜香,更有清廉之风。正如一位学生家长在监督活动中感慨:“每一分钱都能晒在阳光下,我们才能真正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