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点绿”焕新生
作者:周晓方 施婷芝 发布日期:2025-06-11 10:33 新闻来源: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缙云讯 最近,缙云县“益心为公”志愿者陈先生在路过大桥南路附近的绿道时注意到,绿道上来往的群众更多了,其中不乏一些特地赶来“打卡”拍照的游客。

这一变化得益于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履行绿道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今年1月,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收到陈先生提供的线索,反映称城市绿道四期沿岸护坡的绿化自从去年遭到洪水破坏后一直无人管理,而这条绿道不久前已经正式投入使用.

检察官立即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公益受损事实,同时向有关单位调取了缙云城市绿道四期工程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材料,调查发现该绿道原有水利护坡因水流冲击导致绿化破坏、水土流失,绿色网罩覆盖在护坡上,亲水步道也有几处堆积着大量的泥土和石块。

堤防绿化是堤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植树种草不仅能够有效地抵御雨滴击溅、降雨径流冲刷,起到护坡、固基的作用,还可以改善堤防工程的生态景观。为了及时挽救受损公益,2月26日,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向主管部门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绿道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部门立即开展整改行动。鉴于该处绿化还处于项目养护期内,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养护,住建部门第一时间联系了该项目的施工单位。4月22日,住建部门书面复函称,施工单位已场外调运种植土回填,对被冲刷的边坡进行整形,对冲刷到亲水步道的土方进行清运,同时,在坡面播撒三叶草种籽并浇水养护。下一步将定期对绿道绿化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日常养护工作。 

5月19日,检察官再次来到绿道跟进监督,确认绿道破坏部分已重新回填种植土,且部分的地块已长出草芽。护坡上原裸露着的绿色网罩和亲水步道上堆积的泥土和石块也已消失。

近年来,缙云县精心打造了长达727.69公里的各类绿道,其中两条荣登“浙江最美绿道榜单”。“绿道串联自然人文山水,我们希望能够携手各方共同守护好缙云这张响亮的‘名片’,让绿意点缀绿道的一年四季。”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副主任祝秋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