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龙游讯 日前,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缪某某、龙游某建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在该建材公司现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此案是龙游县涉及重点排污单位干扰监测设施的污染环境案件,龙益有心公益诉讼团队成员出庭支持公诉。该公司员工、村委干部以及周边群众纷纷到场旁听。
最终,龙游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判处龙游某建材有限公司罚金十万元。
此次现场开庭审理。它不仅让违法企业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结束后,龙益有心公益诉讼团队成员迅速跟进,深入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他们通过实地走访,全面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模式以及潜在的污染风险点,并据此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举措建议。
目前,该企业已安排专人负责检测设施的运行,同时对排放气体指标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借助技术提升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接下来,龙游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