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起诉为九旬老人安度晚年“撑腰”
作者:胡菁菁 吴闻哲 发布日期:2026-01-30 08:51 新闻来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绍兴讯 “现在四个子女每月按时支付我赡养费,还时不时对我这个老母亲嘘寒问暖,家庭氛围温馨多了。”近日,95岁高龄的阿娟(化名)指着子女们探望时刚送来的营养品,对回访的检察官介绍起自己的近况。

阿娟家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某村,育有五个子女,长子早年去世,平时由长媳和小女儿护理照顾较多。如今阿娟年迈体衰,失去劳动能力,2023年8月还意外摔伤,从此长期卧病在床,生活陷入困境,但是其余三名子女却对其疏于关心和照料,也不支付赡养费用。

辛苦照料高龄老人,年逾六旬的长媳也独木难支,力不从心。为此阿娟多次与子女们沟通,希望他们参与赡养,可是未得到积极回应。2025年4月,阿娟将四名子女告上法庭,诉请其承担赡养义务。依托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建立的联系机制,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及时将本案线索通报给上虞区检察院。检察机关迅速响应,经研判后决定开展支持起诉工作。

承办检察官立即前往老人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核实,并到老人家中走访。

“过去条件艰苦,我还是努力把孩子们拉扯大,可现在却只有长媳和小女儿对我照顾较多,我真的很伤心。”阿娟哽咽着向检察官诉说着。检察官经走访得知,长媳因丈夫去世,经济条件也并不宽裕,难以承担阿娟高额的医疗费,而阿娟本人生活不能自理,亦无经济来源,确属民法典中“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检察机关认为,阿娟的子女未能妥善尽到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有悖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损害老人的合法权益,遂决定支持起诉,为阿娟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并积极协助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为诉讼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5月,上虞区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为阿娟维护权益“撑腰”。

为避免出现“赢了法理,输了情理”的局面,检察机关还多次联系法院、村委会等,搭建调解平台,组织当事双方面对面交流,充分表达各自诉求。

“长媳和你们的母亲没有血缘关系,可还是尽心尽力照顾她,相比之下,你们作为亲生子女应该做得更多……”检察官一方面从晚辈的行为对比出发,以“拉家常”的方式开展教育,另一方面围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释法说理,阐明赡养老人的法律责任。最终,经过多轮沟通和集中协商,阿娟和子女们达成调解协议,四名子女每人每月分别支付赡养费800元,用于阿娟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共同保障阿娟安度晚年。

同时,检察官通过走访老人关心生活状况、查阅赡养费支付凭证等方式,跟踪了解四名子女落实赡养责任的情况。“让老年人老有所养,是我们工作最大的成就感。”检察官说道。

据了解,2023年以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以监督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共办理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者等弱势群体相关支持起诉案件31件,涉及69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擦亮民生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