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龙港:4处石刻入选文物名录
作者:陈良孟 发布日期:2026-05-26 09:05 新闻来源: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龙港讯 “残损碑体修复加固,保护标识醒目设立,昔日杂乱的环境整洁有序……”日前,龙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重返湖前老街开展“回头看”,眼前的景象令人欣慰。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动下,包括天命圣旨碑在内的4处石刻入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历经沧桑的“石头史书”终于拂去岁月尘埃,重现历史原貌。

2024年2月,龙港市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湖前老街的天命圣旨碑及舥艚燕埭陡门告示碑、奉宪勒碑等多处石刻碑记,记载着皇帝圣旨、地方府禁令等内容,兼具历史与艺术价值,符合文物认定标准,却长期“无人管、无人护”,面临损毁风险。“调研时看到这些石碑边缘残缺、碑文风化模糊,令人痛心。”该委员表示。

两会结束后,龙港市检察院梳理政协提案时发现该线索,随即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属地社区,通过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群众、调阅史料等方式,对市域内石刻碑记开展全面排查。经查,包括天命圣旨碑在内的18处石刻碑记,均不同程度存在年久失修、人为侵害、管理缺失等问题,部分还出现裂隙、剥落等损毁,既破坏文物风貌,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破解文物保护难题,凝聚保护合力,同年3月,龙港市检察院牵头召开文物保护和管理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广泛邀请文物保护专家、政协委员、相关行政机关及属地社区代表参会,围绕18处石刻碑记的历史价值、保护必要性及具体保护方案展开深入研讨。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涉案的18处石刻碑记属于具有历史价值的“石刻”类文物,当前存在明确的损毁和灭失隐患,开展保护工作具有法定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后,龙港市检察院依法向负有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保护职责,尽快启动对上述石刻碑记申报、评定程序;同时对市域范围内石刻碑记开展全面排查,对具有文物价值的一并纳入保护范畴。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一方面,第一时间落实专项保护资金,对18处石刻碑记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遏制损毁加剧;另一方面,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成立文物普查小组,邀请文物保护专家开展专业鉴定,对确认具有文物价值的石刻进行规范登记,统筹推进修缮工作,确保保护工作科学合规、落到实处。

经过近两年的持续跟踪落实、协同推进,曾经岌岌可危的18处石刻如今迎来“新生”。2026年4月,天命圣旨碑等4处石刻成功入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其余石刻也纳入保护范围,未来将迁入石刻公园向公众开放。

“这些石刻是龙港的‘文化密码’,保护它们就是守护城市的精神根脉。”龙港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陈少芸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职能,加强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以法治之力为文化遗产保驾护航。